安啦

爱生活,爱自由,更爱粉红色的毛爷爷~~奥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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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约,李约三角修罗场,最近非常想看雄竞的激情产物

*各种设定都有参考,糅合,非常杂乱

*美人驯兽情节,生子有注意避雷

*李信恋爱脑注意,铠爹恋爱脑注意,约约白切黑注意

*随缘跟新,喜欢就支持一下,说不定就看到了更新( ̄▽ ̄)~*

*食用愉快~~

  

  

     百里家的订婚宴格外隆重。

    因为是跟阿尔卡纳的联姻,所以接下来即将举办的婚礼也是外界非常看好的。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其实一开始的对象并非阿尔卡纳,原本定亲的理应是李家的小儿子,但可惜了,年轻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暗结珠胎这种事,百里家也见怪不怪了。

    “反正都会有订婚宴,只不过先后而已,别生气了。”

    百里家的大公子百里守约是这么安慰发脾气的李信的,彼时他已怀孕四个月,订婚宴的礼服也选的比较宽大,这让亚兽天生的小骨架显得更加单薄。

    但李信显然不想理会这些说辞,只是坐在一旁生闷气,连带着也不想看自己喜欢的人细细地为另一个兽人挑订婚宴的领结。

    “阿铠,我觉得你的眼睛配这条墨蓝色的刚刚好,你觉得呢?”

   “你选的我怎么都喜欢。”

   标准的回答,不过这很衬百里守约的心,便任由凯因将他揽入怀中拥吻。

    嘁,肉麻。

    李信暗自腹诽着翻了个白眼,但也毫无办法。

    毕竟李家的婚事是被阿尔卡纳的老鳖三和他的小崽子插了队,如果守约这时候不开心了,那到时候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而自己没争得同意就尾随守约跟凯因挑礼服的行为也已经让守约很介意了,按理说他这样的做法怎么讲都是无礼的,只是守约心软舍不得而已,不然按李信之前和现在的所作所为,早就被各大家族豪门列进兽人黑名单了。

    亚兽是这个世界的主心骨,能生育的他们没有兽人的强壮,但是却能对配对结节的兽人进行精神控制,让兽人无条件服从亚兽的一切指令,何况亚兽数量也比较少,每一百个里大概也就二十左右,更是宝贝着了。

   也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生理构造,亚兽是被允许与多个兽人结合的,整个家族也会围绕亚兽来运转,如果亚兽顺利诞下子嗣,那孩子的归宿是由亚兽来决定的,有些兽人的家族一般来说不想绝后的,也可以向亚兽提出自己的需求。

    不过守约没那么在意这些,亚兽的繁殖能力那么强,一胎都是好几个,到时候看孩子们的意愿吧,自己跟胞弟玄策也是因为更喜欢身为兽人父亲的百里家,才会跟着姓百里。

    那个时候百里茂别提有多开心了,自己两个宝贝儿子愿意跟着自己,而且大儿子还是亚兽,开枝散叶的机会就在眼前,家族复兴指日可待。

    何况大儿子守约生得又如此漂亮,性格温柔,身体素质也非常出众,丝毫不亚于一些兽人,这更让那些大家族的少爷垂涎。

   李家就是第一个上门的。

   李信其实也算百里守约的表哥,父亲兄弟的孩子,被分给了李家,亚兽的世界里只要不是同父同母的亲生兄弟,就没有基因遗传的担忧,所以很多家族也会让表亲堂亲结合,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亲上加亲”。

    李信从小就跟守约搅和在一起了,这其中当然有家里人的助推,那个时候李信就在心里暗暗发誓,百里守约的头胎一定要是自己的,不能是别人的。

    但可惜了,被凯因截胡了,年少的誓言也被震得稀碎。

   李信记得那天他发情期到了,本来想趁着订婚之前先把传宗接代的事办了,但不巧的是守约有些感冒,头疼欲裂的他面对一个发狂的兽人提不起兴趣,就让李信先吃点药自己压一下,等订完婚再说。

    但是发情的兽人是不会有理智可言的,若是平常的李信,肯定会心疼守约的身体让他好好休息,但生理本能是大过了神智的,李信直接粗暴地把守约从床上拽了下来,撕开衣服就是要开工。

   但是事实证明,守约不是吃素的主。

   提早备好的镇定剂扎进了李信的身体,这本来是父亲留给自己防身用的,毕竟亚兽体质本身偏弱,就算是自己这般优良的身体素质,面对尚未结节的兽人,正面刚还是打不过的。

    百里守约虽然理解这样的原始冲动,但是李信这番粗暴的操作也让守约有些吃不消,索性借此闭门不见,让双方都先冷静一下。

   漫长的等待让李信愈发烦躁,终于两个多月后,化成原型的他强行闯入了百里家,面对一个强大又暴怒的金毛狮王,百里家还是不敢多阻拦,眼睁睁看着这一巴掌一个头骨的狮子拍烂了木质的门。

   然后李信看到了自己终生难忘的场景。

   他看见自己的心上人正窝在另一个兽人怀里,脖颈满是暧昧的红痕,微蹙着眉,似乎很不舒服,小脸也有些灰白灰白的。

   “还想吐吗?”

   那兽人丝毫没有在意自己的存在,也没有被这一番蛮横的举动所惊扰,那兽人只关心怀中的亚兽,端茶倒水一刻不含糊。

   “嗯……稍微好点了……”

   捧着热水的百里守约看着满地的木屑和门口的金毛狮王就觉得两眼一抹黑,怒火中烧。

   “你干什么?”

    百里守约只觉得自己勉强还提了一口气。

    “我干什么?两个月你就去找别的兽人了?”

    金毛狮王越逼越近,连带着自己侵略意味的信息素一起释放出来,弄得守约一阵作呕,直接就着垃圾桶吐了出来。

   而正是守约的这番举动让李信更加窝火,一般来说,兽人的信息素无论怎样的,都只会吸引亚兽而不会引起反感,除非亚兽腹中已有其他兽人的种,怀孕时内分泌会改变,除了兽人父亲的信息素,其他的都会被当成异己,会有非常强烈的反应。

    “你是那个李信吧?”

    那兽人悠悠说道,也化成了一头健硕的孟加拉虎,强有力的信息素炸裂开来,剑拔弩张。

    “我叫凯因,凯因·阿尔卡纳,你应该听说过,就是那个有名的阿尔卡纳家族,跟你们还是有过合作的。”

    “你不用说这些废话,就算是天王老子,你都得死!”

     此时的李信已经接近暴走状态,一头金发也逐渐变红,这是李家血脉特有的东西。

     “够了!李信!你给我滚出………唔………”

    强烈的信息素对撞让守约突然腹痛难忍,雪白的小腿上,一条蜿蜒而下的红色让凯因跟李信顿时慌了神,而狼崽子那张煞白的小脸更是皱成了一团。

    情绪的起伏太大加上信息素的冲击,昏迷的小狼崽被两壮汉急匆匆抱到了医院,万幸的是因为百里家的家庭医生现场紧急处理及时外加守约身体底子好,勉强躲过了一场流产危机。

   而李家也因为这件事,不仅丢了阿尔卡纳的合作项目,和百里家的订婚宴也彻底泡汤。

    李信至今记得自己一向优雅从容的父亲那一天宛如四处喷浆的火山,爆裂的情绪在空气里弥散开来,毕竟亏了上亿的单子,还把百里家那么好的姻缘给弄没了,论谁都觉得是飞来横祸。

    “你管守约怎么想的,没哪个兽人有权力能去管亚兽肚子里是谁的种,就没这个规矩!你这没本事的东西耍起无赖来一套套的,这事我们怎么都站不住脚,你还敢去人家家里闹,反了天了!你知道你在犯罪吗?!”

     “我告诉你,李信,现在圈子里都在传,说你跑去人家家里,把百里家的宝贝疙瘩欺负成那样,现在谁都不敢跟我们联姻,你姐姐也因为你这件事被迫分手,大家都把我们当恶人,家族支脉被断了你就是罪魁祸首!”

    “快去给人家守约道歉,守约这孩子心软,说不定可以宽容一下,不然如果他告到法院,那你这辈子都别想翻身!”

      面对铺天盖地的斥责,李信也窝火,倒不是真的后悔干的事,而是他心里憋屈,那么多年的青梅竹马比不过两月的天降,还因此让守约受伤,他觉得自己没脸见守约了,道歉这种事更不可能。

    拿着尺子量尺寸的李信一直都不明白自己到底输在了哪里。

    再次听到守约的消息应该是在一个月以后,凯因在一次商业聚会上碰见了李信,两人虽然见面时剑拔弩张,但“守约近况”这个词的巨大诱惑,还是让李信不得不跟凯因暂时握手言和,单独去了包厢详谈。

    “守约现在在阿尔卡纳的山庄里休养,医生说再过一个月就可以不用卧床了。”

     说着凯因笑着递给了李信平板,视频里那个李信心心念念的人此刻正对着镜头撒娇,一身绒毛的居家服把他衬得如一个漂亮的陶瓷娃娃,一头柔顺的长发被好好地打理过披散下来,那双含情的眸子半眯着,还有微粉的脸颊————看起来,阿尔卡纳真的有把他捧在手心里宠。

     “阿铠,我饿了,我想吃那天的蛋糕,橘子味的。”

    “你过来,我腰酸,帮我揉揉。”

     “别走,陪陪我嘛,我头痛……我的阿铠最好了,嘻嘻。”

    这些腻歪的语句李信真没有想过会是从守约嘴里说出来的,在他印象里守约哪怕再难过,再不舒服,都只会说“谢谢,那就麻烦你了”这样,印象里守约小时候有次发高烧,躺在被窝里哭,李信去看望的时候都是笑着说没事,但李信看得出来,很明显脸颊是有泪痕的。

     擦,为什么会这么双标。

    李信看着视频里笑盈盈的守约就觉得自己多半没戏了,原来天降真的可以吊打竹马几百倍。

   他烦躁地查阅着视频,而对面的情敌似乎也很享受他这般反应一般,只是优雅地拿起了杯子抿了口咖啡,凯因没有点酒,理由是守约怀孕了,闻不惯酒味。

   “你想见他吗?想见的话也只能我带你去,毕竟发生过那种事,得谨,慎,一,些。”

    “呵,你带我去?少自作多情了。”

   “也罢,可惜了,守约还想跟你聊一下李家订婚的事,你这态度,我也怕他再出意外。”

    凯因看着见底的咖啡,默默起身拿起了外套,依旧那副胜利者姿态。

    “守约在叫我回去了,那我们有时间再聊。”

     啊,真该死,结节的兽人果然跟亚兽就是心气想通。

    李信愤愤地想着,双拳紧握,指甲在皮肉里掐出了道道血痕,他想起了小时候跟守约一起玩耍的时光,守约白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着,把消毒的药膏涂在李信被划伤的手臂上,还会附上一个卡通狼崽的创可贴,说这是李信的专属印记。

     少年的笑意直达眼底,如明媚春光,躁动难耐。

     “等下。”

     李信知道,在他被蒙着眼捆着手送上阿尔卡纳的车后座时,他已经把自己那点仅剩的可怜的自尊心都一并交给了守约。

     “你想听我跟他的故事吗?”

     黑暗里,男人的嗓音有种磁性,让同为兽人的李信厌恶不已。

     “你随意。”

     他已经没有了那份桀骜不驯。

    “其实,你可能更好奇你输在哪里吧?”

     “你们阿尔卡纳都是这么拖泥带水地讲故事的吗?”

      “这只是我个人的习惯罢了。”

      凯因斯条慢理地转动着方向盘,余光撇过了后视镜里的兽人,原始的欲望其实很难克制,他理解李信,尤其是爱了守约那么多年,还爱而不得,被别人占了便宜,虽然世界的法则不允许他们这样宣泄,但那种心结,凯因当然能够共情。

    毕竟欲望这种事,肯定是爱得越深的那一方越难克制。

    就像那天,他在酒吧里看见了独自卖醉的守约,那孤独萧索的身影激起了他的保护欲,不过普通的搭讪,而后理所当然地上了车,但好巧不巧的是,守约那天刚好发情期。

    亚兽的发情期可是一场极致的盛宴,一般多的可以同时进行四到五个兽人,凯因知道眼前的亚兽是百里家的宝贝,虽然生理的本能在提醒他向守约的求爱,但是家族的利益是占上风的,他不能因为一时的欲望而做出鲁莽的行为,毕竟他是兽人,很多时候很多事没有任性和冲动的权利。

    他记得他把双腿发软的守约抱进百里家的大门时,百里家的小儿子百里玄策看向他的那种复杂神情。

   玄策能想到的,凯因都知道,他的哥哥是亚兽,跟那些只有兽人的家族支脉是不同的。

    他跟守约只有一面之缘,就算守约确实是个非常优质的亚兽,但是结合就代表着必须一生听令于他,他的那一支脉有妹妹露娜这个亚兽,根本不用委身于别的亚兽,他也不想因为他自己的感情而让百里家介入阿尔卡纳。

     但是凯因没想到的是,在那次艳遇以后,守约只用了两天就搞定了家族长辈,他笑起来时会微微露出小小的虎牙,看得人心痒痒。

    凯因记得那天身为兽人的母亲笑吟吟地拉着守约的手,告诉守约就把阿尔卡纳当自己家就好,不要有太多负担。

    而之后的事,也顺理成章。

    毕竟凯因可不是真的不喜欢守约,否则那天又怎么会忍不住上前搭讪。

    而守约,如果真的生人勿近,那旁边健硕的保镖早就把凯因拦在千里之外了。

    结节的那一晚凯因享受到了极致的快感,按理说这么极品的亚兽,一般都是多人同时共享,但守约只红着脸伏在他耳边说,“我还是C子呢,怎么样?看到了带红的床单开心吗?”

     所有的第一次,都是凯因一个人的,这让凯因几近疯狂,本身他也是兽人中的佼佼者,身下的亚兽还喃喃地说着,不喜欢太多人,好累,一个人就好。

    那一晚后,守约的肚子鼓鼓的,腿酸到连路都走不稳。

    然后没几天就开始有了反应,亚兽怀孕就是如此,总是很敏感,也很娇弱。

    凯因开心得不得了,第一次就中彩,但是守约怀孕以后就变得有些冷淡了,总是命令他保持一点距离,哪怕是到了亚兽的筑巢期。

    但是生理本能还占了上风,那一天,守约在山庄外散步时晕倒了,医生说这是缺乏兽人的陪伴导致的,百里家没有办法,只好叫来了凯因,陪着守约养胎。

    守约最终还是被生理的本能打败,在凯因面前撕开了上衣,露出了雪白的双肩,红着脸说,阿铠,帮我。

    这本会是一场梦幻的体验,但还在兴头上的凯因,却听见身下的小狼在哭,嘴里悠悠地说着“李信,李信。”

    接着就是一阵妊娠反应,终结了这一场意犹未尽的表演。

   孕期的亚兽脾气是难以琢磨的,一想到这儿,凯因也就不打算计较那个李家的竹马了。

    好不容易稳定了守约的情绪,凯因刚想再调调情,门就“啪”地一声被生生打烂。

    守约看起来很生气,但凯因却发现,用手扶额的守约似乎在偷偷地笑,他遮掩地很好,从李信那个角度根本看不到——凯因一开始觉得或许是自己恍惚了,但回想起那天的情景,凯因在精神领域里并没有感受到自己亚兽的愤怒,那种压抑的兴奋和窃喜是自己手足无措的,而之后那股无奈与伤感,更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不明白守约为什么要这样,像守约这样的亚兽在精神领域伪装情绪简直分分钟的事,他完全可以不笑,也完全可以封闭自己真实的传导把错误的情绪传递给凯因。

   凯因甚至觉得只有他那个角度才能看见守约在笑,那个笑容也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像是表皮肌肉刻意牵扯出的一般。

   有那么一瞬间,凯因有些害怕,明明是那么温柔体贴的人儿,但是心思却深如潭水,冷得可怕,好像那副温柔的表皮就是个破烂伪装。

   仔细想想,百里家的保镖都是无时无刻待命的,就算李信闹翻了天,一个人面对众人的阻拦,还有随处可见的镇定剂,他可能连过玄关都悬。

   有些授意,不言而喻。

    凯因又想起了守约破S的那天,那双红宝石般的眸子泪汪汪地看着他,良畜无害。

   这样的亚兽别说精神控制,就是看看他微笑,都是能把人迷得晕头转向,甘心做他的兽人。

   但这些李信这个笨蛋是体会不了的,至少在凯因视角里,李信可是个被灌了迷魂汤都还不知道的蠢货。

   真是一个傻瓜,他从未想过,或许守约干这些事,目的就是他。

    桀骜不驯的李家少爷,在商海叱咤风云,头脑精悍,但是在爱情方面,就是一窍不通的呆子。

    但凯因也似乎没有太多资格去取笑别人,因为自己或许不过就是个幌子,一个守约彻底征服驯化李信的工具罢了。

   在守约眼里,或许他也爱李信那一身傲骨,但百里家,不需要。

   在目送着李信进了守约的房间后,凯因独自来到花园抽烟,他跟守约的故事就是这么简单,当然给李信复述的版本可不是真实的揣测与想法,既然已经是百里家的兽人,那有些竞争可不是玩笑话。

     得让李信觉得自己是因为能克制欲望而赢的。

    而非为了驯化做的幌子。

    香烟燃尽的那一刻,他看见李信出了大门,他板着张脸,手上和眼睛的束缚都被解开,这是凯因交给守约的权力,也只有守约有这个权力。

   那一刻,凯因觉得自己输得彻底,像一个体无完肤的失败者。

    被爱情蹂躏地鲜血淋漓。

纸婚·后来的他们

 早恋这件小事2

 *《纸婚》系列后续,Abo生子向注意

 *家庭伦理剧注意,cp们的带娃日常

 *本章含信白,云亮,铠约,邦良,双兰

 *有女A男O情节,注意避雷

 *我流ooc

 *文中设定Omega一方称呼为“爹地”,Alpha一方为“爸爸”

 *前情回顾,请戳合集

 *食用愉快~~


(三)

      “喂,是我,李白,小爷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两办事了?”

     “你说呢?”

     才弄完第一轮的诸葛亮实在没什么好脾气。

    “不耽误你几分钟嘛,嘻嘻。”

    对方还是意料之中的那样嬉皮笑脸。

    “白哥,发生什么了?这么晚了。”

     “没什么,就是皮皮突然吵着要学搭模型,”电话那头,李白看着在他腿上累得呼呼大睡的韩信,趁机又在他脸上用彩笔画了几下,“我两哪里会那玩意儿啊,陪着他用木质积木代替搭了一会儿,跳跳就撑不住了。”

     “呵,跟我想的一模一样。”

     “哈哈,什么都逃不过你大律师的脑子,那小子又哭又闹的,打得小爷我手疼,好不容易消停了,刚才才滚上去睡觉。”

    “教训两句就好了,真打孩子难受你也难受。”

     “不打没印象,那小混球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

     “唉,算了,这些劝不过你。”

      “个小兔崽子,一天天的,除了惹祸啥正事都不干,尽给小爷我添堵,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你们家安安的模型迟早要被他折腾光。”

    说着,见韩信脸上已经没啥空地了,李白干脆放下彩笔摸来几个捆东西的橡筋圈,顺着那柔软的红发就是一扎。

     “不过我倒觉得这不是件坏事,他难得想去学一件东西,不是吗?”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给他正正经经请老师按时上课他未必喜欢,那小子随性惯了,真的头疼。”

   “害,我倒觉得,可以先让孩子们先玩玩。” 

    “先玩玩?你的意思是?”

     “让他真的有兴趣再说呗,毕竟安安也是因为宇宇的模型才喜欢上的。”

       “这倒是个法子。”

      李白的手顿了顿,他知道宇宇是从小就喜欢模型的,各种都会搭,听张良说,还得了全国冠军,保送指日可待。

   何况宇宇是曾经的孩子王啊,这两货最崇拜的对象,在宇宇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下,放假巴不得天天找宇宇哥哥玩,如果让皮皮多去请教一下人家,说不定可以有个爱好能消停点不干蠢事,但可惜宇宇现在分化期,听张良说自闭到已经好几天没出过房间门,饭也不吃,不知道在干嘛,那个门锁还被他自己改了,刘邦气急败坏地找了好几个开锁的都没撬开,只能对着门骂人。

    如果过几天还这样,只能踹门了,但那个门……也只能请人踹了。

    唉,都是生活惹的祸。

    “我听守约哥说,珠珠挺担心宇宇的,这周她忙完想和小雅一起去看一下他,问过我要不要让安安跟皮皮也一起,守约哥那边的意思是多点人去宇宇可能就开门了,而且珠珠现在分化成Alpha了,人多点她也不用害羞,我没急着答应,说想跟你商量一下,主要是小武也想去,宇宇那个状态,珠珠跟小雅得管三个小孩子。”

   “嗯………这倒是,你让小爷我考虑一下吧,麻烦人家闺女也不太好,而且也要问下我家那货的意见,毕竟他是奔着模型去的,宇宇都那样了,他万一手欠干点什么事出来,不是活活给人添堵。”

   “那可不一定,皮皮这孩子,只是看着混而已,他心思其实挺细的。”

  “但愿吧。”

   有一阵没一阵地聊着,渐渐的,橡皮筋也见了底,李白仔细地看着自己杰作,颇有成就感。

    “哦对了,皮皮托我跟你和赵云说声对不起,他私底下已经跟安安说过了,这小混球,下次带他来正式道个歉,托人算什么本事。”

    “害,多大点事,他也不是故意的。”

   “你别跟小爷我客气这个,不打扰你们了,回见。”

    结束电话后,李白美滋滋地拿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留念,顺便给韩信p了点图,红花绿叶阖家幸福的贴纸都通通安排上,细细观赏一番后,满意地悄悄起身去洗浴室打水。

   李白端着水盆出来时,就看见自家Alpha已经坐在沙发上拿着镜子仔细端详他的“神作”了。

   “不错哈,李太白,手艺有进步嘛。”

    擦,玩脱了,本来说的打完电话差不多就给他洗了摘了,没想到差最后一步阴沟里翻船。

    嚼着草的李白有些无奈。

    韩信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是五颜六色的彩笔印,嘴唇倒是用的真口红,不过是死亡蓝色,是李白当时用来调情买的;发型嘛………是经典的麻花脏辫,当然他那口子是没心情给他一点点编的,顺手一点就编两下,不顺手就直接揪着头皮扯一束出来捆好,还好自己头发长,不然这发辫就真的冲天而起。

    “唉,你咋醒了呢?小爷我还没弄………呜呜呜………”

    那根绿色的小草被韩信以一种极为野蛮的方式弄出了嘴,身边的水盆也不幸遇难,水溅了两人一身,衣料紧贴着肌肤,隐约可见的景色让人心生歹念。

    不知是不是刻意报复,李白这次是被折腾得够呛,嘴唇都被韩信那混蛋咬破了,红肿了起来。

   “错没有?”

    “死跳跳,小爷我可没弄疼你。”

    “哟,还有要求啊,行啊,包您满意。”

    “你别过来,别,呜呜呜……嗯哈……”

    “算了,你这不情不愿的,我可不想自讨没趣。” 

    不愧是韩跳跳,他李白的死穴被拿捏得稳稳的,偏偏在勾起了他的欲火时收手,让他好不自在。

    每次都是在兴头上停,真够烦人的。

    李白气急败坏地甩了个抱枕在人脸上。

   “滚蛋吧你,小爷我要睡觉了,你自己睡客厅。”

    看来是真的发火了,这脾气,都当爹了还是这个样子。

    不过今天的韩信可不吃这套,谁叫李白要先玩火的呢?

    顶着个花脸办完事后,走出浴室的韩信就看见躺在床上的李白正一脸幽怨地看着他。

    “怎么?都帮你洗了,有什么意见吗?”

    “韩跳跳,你这是得寸进尺。”

    说着,一翻身就留下了个冷漠的背影。

    “怎么得寸进尺了?想要的是你,发脾气的是你,最后办完事了不满的还是你。”

    “你混蛋!”

    不想跟他理论,李白闻着满屋子的玫瑰香就头疼,自己的荷花气息都被盖得差不多了。

    虽然身为伴侣自己很喜欢玫瑰的味道,但李白才不会在韩信面前服软。

     何况这家伙为了恶心自己,还故意要自己对着那张被画丑的脸gc………就天生冤家路窄,放不过而已。

     “明儿一早钟点工会来打扫,会大扫除,你别又带着皮皮睡到中午才起来,你们两的早饭佣人会提前做好,晚上订了那个你一直想去的餐厅,我到时候来接你跟皮皮。”

   听听这语气,这安排,活脱脱胜利者的致辞。

   “明儿小爷我要赶稿,哪儿也不去。”

    李白越想越气,直接随口说道。

   唉,又生气了,算了,等他想通了就好了。

   韩信由着李白发泄,反正皮皮很喜欢那家的冰淇淋,到时候带皮皮去他是会跟着的。

    拿捏。

   韩信这么想着,也就心甘情愿地睡了沙发。

  今晚的月色也是相当美呢。

   入睡前,韩信如是想道。


(四)

      “你别带着安安跟小武惹祸啊,你们是去看望宇宇哥哥的,不是去人家家里玩的,你们两在小武眼里是哥哥,有点哥哥的样子,少给珠珠和小雅姐姐添麻烦。”

      下车后,韩信又叫住了儿子,细细地嘱托了一番,还不忘顺手把自己儿子的衣领袖子又理了理。

    “衣服穿好,别吊儿郎当的。”

    “哼,爹地还不是吊儿郎当的,还每天都睡懒觉。”

    “爹地是爹地,你是你,他就算在你眼里有很多坏习惯,也没有像你这样给别人惹祸,而且爹地好的地方你不记着,一天到晚的就知道看缺点,这是……”

    “这是不对的,一把年纪罗里吧嗦的,烦死了,每次都唠叨同样的话,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偏心爹地。”

    还是像平常那般,非常标准的抢答。

   然后也如预想的一般,皮皮吃到了来自父亲“爱的问候”。

    捂着发疼的后脑勺,皮皮还是不服,但奈何自己怎拗得过韩信,在韩信那句“臭小鬼,不许这样说话,我就是偏心你爹地怎么了?”的训斥里,看着自己爸爸关上了车门。

   “我讲的记在心里,听到没有,去人家家里有点礼貌,别像在我面前一样,动不动就顶撞人。”

    末了,还不忘摇下车窗又叮咛了一番。

   好不容易看着车子走远,皮皮便迫不及待地走进了约好集合的咖啡馆里,安安果然是乖孩子,第一个到,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还有一份打包好的蛋糕和一封他们共同完成的慰问贺卡,跟自己拎的水果相得益彰。

   “这里!”

   显然是看见了皮皮,安安兴奋地朝对方挥了挥手,脸蛋粉扑扑的,那双蓝眼睛纯粹干净,搭配着利落的棕发,还有他常爱穿的机器人标志的上衣裤子————他似乎还是皮皮眼里平日的安安,但又有那么一瞬间不是,仿佛窗外的阳光替他抹了层粉,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在蛋糕边上放下了果篮,但皮皮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坐在安安身边,而是鬼使神差地坐在了安安对面,细细盯着他,似乎眼前的安安不是那个他认识的安安,今天的安安有点点假。

   “怎么了?”

    “…………”

    皮皮并没有搭话,而是叼着草,托着腮帮子依旧那么盯着安安,盯得人有些发毛。

    末了安安发现皮皮脸变红了,连带着耳根子也是红的。

    “没………你要是………”

    “什么?”

    “啊,没什么!”

    皮皮仓促地别过了头,他能感觉脸颊已经开始发烧,烧得他喘不过气,他支支吾吾地看向门口,烦躁地挠着头,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安安的目光,而这时提着小浣熊干脆面进门的小雅便是救星。

    “哟,你两这么早吗?”

    小雅姐姐还是如之前那般爽朗,一身运动装搭配着利落的马尾,粉色的头发跟木兰阿姨的如出一辙。

    “哇哦,小雅姐姐,这口味是新出的吗?”

    安安看着这一大袋子的零食就两眼放光,他跟宇宇哥哥这点倒是很像,对这种脆脆香香的东西都毫无抵抗力。

    “那可不,这可是爆款,姐姐我可是调了闹钟第一时间进去抢的呢。”

    小雅得意地说道,很大方地敞开了袋子让安安挑。

   “喏,你跟皮皮想吃就拿吧,宇宇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

    “谢谢小雅姐姐!”

    “客气啥。”

   女孩咧嘴笑着,手腕上的玻璃串手链在阳光下泛着光。

    皮皮记得自己家里好像也有这么一串手链,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他只是偶然在一个柜子里看到过,大概是他出生前就有的,很旧很旧的一串,做工也十分粗糙,但或许是自己记错了吧,爹地跟爸爸也不是爱戴手链的人,可能是什么电视剧或者同学戴过让自己记混了。

    皮皮摇了摇脑袋,看着安安递过来的零食,安安那小小的脸蛋上洋溢着的喜悦,让许多事也就不了了之。

    正嚼得嘎嘣脆时,珠珠牵着小武来到了咖啡馆,怀里还抱着一个精心包装好的礼盒,厚重的包装纸裹得严实,只能根据盒子的大小推出规格,让其余人一眼便知一二的物件显得如此随意。

   “珠啊,你准备了啥,那么隆重?”

    “嘘,秘密。”

    “哎哟哎哟,啧啧啧,啥时候你对他这么用心了?”

   “呵,说得我好像对你不够认真一样。”

    懒得跟小雅拌嘴,放下了礼物,珠珠看着桌上散着的零食袋,二话不说掏出了手机晃了晃,指了指咖啡馆的吧台,问道,想喝什么,我请客。

    在接过冰冰爽爽的沙冰果汁的那一刻,皮皮发现,珠珠姐姐手腕的那串和小雅姐姐配套的玻璃手链同样在阳光下散着柔和的光。

    咖啡馆离宇宇家不远,珠珠很自然地也给宇宇买了份饮料,交到了小武手上帮忙提着,理由是不能让自己弟弟一个人空着手,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咖啡馆,小武也如往常一样,跟安安和皮皮一起在前面走,两个姐姐在后面,小武用一半的心思听两个哥哥聊天,一半的心思却在身后的小雅身上。

    小武自己也不清楚对小雅这个姐姐是个怎样的定义,总觉得她身上有种神奇的能量,想生气就生气想开心就开心,连他一直敬佩的亲姐姐都做不到这样,他为什么就不能像小雅姐姐那样呢?爸爸跟爹地都经常对自己说难过了,高兴了就不要憋着,好好表现出来,但自己就是办不到。

    小武有时候都在怀疑,自己经常生病是不是因为不能像小雅姐姐那样,他不知道在哪里听说过,不善于表达情绪的人身体会不好。

    许多人都说,小武简直就是跟凯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外貌,举止,气质,还有眼神,爷俩可以说一模一样,要不是第二性别没觉醒,很多人都觉得凯因会让小儿子继承家业。

   不过当事人显然没想那么多,凯因甚至觉得,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就够了,家业这种事,等两孩子大了再说,谁继承都一样,再不济问问露娜那边的意思也行。

    毕竟在如今的凯因眼里,这两孩子是守约给他的最珍贵的礼物,他才舍不得真的让孩子们难过不开心。

    当然,无论孩子再怎么重要,老婆肯定是第一位啦。

   就像现在,此时此刻,守在更衣室外面像个傻子一样等着守约换浴衣的Alpha。

     “我说,你家那位站着就站着,别让他带着韩信那个逼啊,擦,小爷我最近才跟他吵了架,不想一出去就看他的臭脸。”

    李白愤恨地嚼着口里的草,一想到出门看见三个Alpha里红马尾极为嚣张的表情,他浑身就难受。

    “算了吧,他最近又看了什么变态Alpha袭击Omega更衣室的新闻,这几天神经敏感,到处去散播焦虑,我也拿他没辙,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

     说着,守约慢条斯理地解开了衣服的纽扣。

    “噗,不过偶尔这样也蛮有趣的。”

    诸葛亮一边说着,一边细想着门外三壮汉的场景,尤其赵云那副认真样,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说不定还会被保安轰走,想想就富有喜感。

   “服了刘老三那家伙了,尽搅浑水,丢死人了。”

     不知何时拿着吊牌的张良进了门,满脸黑线,他家那货可是个爱凑热闹的主,今天本来为了等孩子们他们就是最晚到的,本以为大家都差不多弄好了,没想到门外穿着大裤衩的站了这么一排,跟保镖一样,这可是会员制的温泉酒店,身份审核都相当严格,怎么可能混进去变态?一会儿别反倒被当成图谋不轨给拉走了。

    而让张良更恼火的是,一出门,仍是一排,还新加了看戏的花木兰跟兰陵王。

    好吧,又是一次令人头疼的集体活动。

    张良如是想道。

   

  

    

    

    

   

    

   

   

   

    

   

   

    

   

    

    

   



   

    

   

   

     

纸婚·后来的他们(abo 多cp)

早恋这件小事1


*《纸婚》系列后续,大概是个小中篇?

*本章有信白,云亮,铠约,邦良,cp们的带娃日常

*生子避雷预警,家庭伦理剧预警

*我流ooc

*有女A男O情节,文中设定Omega方为“爹地”,Alpha为“爸爸”

*前情回顾,请戳合集

*食用愉快~~


(一)

       “别太累了,看完这点就休息吧。”

      晚上十点半,百里守约照常端着热牛奶和小点心来慰问女儿。

    “爹地,我不是跟你讲过吗,晚上吃这些会胖的。”

    女儿珠珠有些不满地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牛奶和香甜的蛋糕,又瞥了眼一旁自己还没吃完的水果和核桃,一脸无奈。

   “噗,好好好,下次不弄了。”

    守约浅笑道,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地捏了捏女儿粉红的小脸蛋。

   “胖嘟嘟的也很可爱啊。”

   “爹地你自己都嫌胖不好看,怎么到我这里就成了可爱?”

    典型的双标。

   “主要我跟你爸爸看你最近为了考试都瘦了,你还在长身体,就让人给你多加餐,你多少吃点,不用吃完。”

    说着,守约笑着收走了女儿吃剩下的核桃水果,照常揉了揉那雪白的脑袋,接着便轻轻走出了女儿的房间。

   “别摸我头!长不高的!”

   末了,还得到了自家大小姐的抗议。

   走下楼梯,见自己男人坐在沙发上开着电脑整理开会文件,守约就知道,二人世界来了。

    “小武睡了?”

   “这个点再不睡,我可就要睡着了。”

    凯因有些懊恼地打了呵欠,身旁还放着有些发皱的故事书,为了哄自家小少爷睡觉,凯因可费了不少心思。

    “他说这些书他都会背了,叫我给他讲新的,我愣是给他编了两个小时的故事。”

    凯因悠悠说着,很自然地接过守约手里女儿剩下的食物,边打着字边吃了起来。

    “珠珠还在学习?”

    “唉,别提了,就因为上次考试退到第二名,加上又要筹备钢琴比赛,她便天天弄到深夜才睡。”

     “睡那么晚就算了,饭也不好好吃,每天吃那么点,要她多吃点还耍脾气,她才刚分化成Alpha,本来就比同龄的Alpha晚,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说了几次了,就不听。”

   “哎呀,说几句就行了,我忙起来的时候,有时也顾不上吃饭,成年人都如此,何况珠珠才初二,她现在压力也大,别数落太多。”

    “这丫头,越大越不听话,教她格斗的Anne还说她最近老是心不在焉,练习时也软飘飘的,我看就是不好好吃饭惹的。”

      凯因一边说着,一边将吃尽的空盘随意地放在了桌上,合上电脑,接着便拉开茶几下的抽屉,摆出了几盒还未拆封的游戏碟片,上面赫然写着“枪响纪念版系列”,“全球限量发售”。

     “玩不?”

    “不处理公务了?”

    “你白天整理得那么好,我晚上稍微看下就行了,”凯因笑着揽过守约的肩膀,撩开对方薄薄的刘海,在额头上轻轻啄了一口,“我夫人真能干。”

    接着,手指便不安分地顺进了睡袍里,那纹路分明的肌肉,让人浮想万千。

    “你收敛点,珠珠还没睡,张叔也在里屋对账呢。”

    守约说着对着那贼手就是一巴掌,接着起身上前翻出了游戏手柄,扔给了凯因。

   “我就当你刚才想验收一下我健身的成果。”

    健身的成果用得着现在验收吗?

   凯因暗自腹诽,有些吃瘪,他本想玩点情趣,比如让自家老婆坐自己身上打游戏,不过,这个坐………守约估计是不能好好打游戏了,也只能看着他征战四方。

      开机后,守约很自然地把设备调成了静音,闪烁的画面依旧重现着经典,烟火四起的战场,相依相伴的末世,略显老旧的玩法和剧情,都在述说着十几年的岁月,青春在荧屏里一闪而过,那个时候的心跳和悸动,在手指挥舞间一览无余。

    无论伤痛还是美好,年少的时光,就是那么纯粹,那么迷离。

    “说起来,我健身的时候碰见张良了,难得看他去一次。”

    “张良?确实稀奇,我听刘邦说,最近他不是忙课题忙得晕头转向吗?”

    “大概就是忙才去健身减压吧……不过他倒是在休息时跟我提了句宇宇。”

     “宇宇?我记得他应该高二了吧,在珠珠那学校的高中部?小时候一直嚷着要娶珠珠当压寨夫人,怎么,现在珠珠成了Alpha,他郁闷了?”

     “他当然郁闷了,好像是他最近分化成了Omega,整日整夜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话也不讲,就闷着,听张良说是因为娶不到珠珠了。”

    “呵,他当然娶不到咯,是珠珠娶他。”

     凯因一脸坏笑地摁着手柄,颇是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刘老三那家伙,他儿子简直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时候天天对着珠珠耍流氓,要让自己宝贝闺女当压寨夫人,做梦,遭报应了呗。

    “怎么感觉……你这么开心?”

    “没……这游戏太好玩了………”

    凯因显得有些局促,余光不时瞥着身旁人,他还是没怎么变,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

   游戏又过了一个章节,案几上的闹钟毫无察觉地重合到了一块儿,窗台边的多肉静静地镀了层冷白色的光,放眼望去,灯火通明的人家如今也只有零星几点,在孤寂的夜里,各怀心事。

    荧屏上依旧是那副夕阳西下的末世,只是中央的蓝条显示着已断开连接。

   凯因轻轻抚着早已靠在自己身上呼呼大睡的自家老婆,摁下了关机键,然后起身抱着守约进了卧房。

   不曾想,才把人放床上,就被一只胳膊给勾住了,定睛一看,昏暗的灯光下,那双血红色的眸子正直勾勾地盯着他。

    “你醒了?”

    “嗯,睡不着了,”守约歪着头, 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看向了自己Alpha的裤裆,“你把药停了吧,别吃了,那东西吃多了不好,大不了就要个老三呗。”

     “不要,”凯因看着像树袋熊一样缠在自己腰身上的守约,目光里满是温柔,“再添一个我脑袋都大了,两个小崽子已经够让我心烦了。”

    凯因知道,守约生珠珠和小武的时候吃了不少的苦,尤其是小武,着实把凯因吓着了,比珠珠那会儿还要危险,守在病床前看着爱人惨白色的脸,那种场景凯因实在不想再经历了。

    凯因看着已经跨坐在他身上的守约,顺势拖住了他,夫人的身体是越来越好了,不再是以前那般瘦弱无力,一想到这,凯因就觉得颇有成就感,他只想一心一意地去爱护自己的Omega。

    他不想再看见自己Omega病恹恹的样子了。

   凯因轻轻抚着那红润的唇瓣,像很多次那样,毫不犹豫地含住,那满心的爱恋与欢喜是藏不住的。

   今晚的月色,也是那么温柔,就像人们手里发黄的书信一般,残留着许多美好,但又那么朦胧,年少的情爱在那一刻翻涌而来,如一轮月,一颗星,渺远,又真实。

    书桌上摆着空杯子和一份吃了一小半的蛋糕,时钟显示着12:15,终于做完了所有的事,珠珠伸了个懒腰,看着手机里的未读消息又是99+,不知是心烦还是高兴。

    佣人们都休息了,只好自己收拾食物,上楼时又听见了父亲房间里轻微的声响,空气里有阵阵木炭烤咖啡的味道,珠珠一脸淡定地路过,两个成年人的游戏,小时候不懂,长大了,听多了,也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不过讲真的,这种事,就算很清楚,但是轮到自己……那还是有点尴尬。

    许多人,包括爹地和爸爸,都曾觉得自己会分化成Omega,小雅也跟她开玩笑说,Omega有什么,她两从小一起长大,不用那么避讳;那个臭流氓宇宇甚至笑嘻嘻地说,Omega好,等分化了就跟他结婚,他一定会好好爱护的。

    呵呵,想起来,真是大言不惭。

   现在好了,啪啪打了所有人的脸。

   一条一条翻着信息,无非是些学校里的杂事,生活里的八卦,还附带了几条表白,当然,表白的大多是珠珠一点印象都没有的人,有初中部,也有高中部。

    “嘿,我的宝贝猪,睡没有?给你说条劲爆的,宇宇前几天分化成Omega啦!哈哈哈,笑死我了,他也有今天。”

      宇宇?Omega?

     今天闺蜜小雅的消息对珠珠来说才是重点,其余都是敷衍。

    “宇宇怎么会是Omega?他之前不是一直说自己是Alpha吗?你从哪里知道的?”

    “我有的是办法打听呀,而且你觉得……他是那种会说实话的人吗?张良叔叔他们都没提过,也就他自己在说。”

    “emmmm,还是很难想象。”

   “有啥难想象的?从小到大他说的大话多了去了,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嘲讽他一下。”

   消息在这里戛然而止,珠珠看着手机键盘的英文字母,却不知该怎样组合,仿佛脑海里有很多字词,但总感觉排列组合不到自己想要的。

   她不想去嘲讽宇宇,这是真心的,虽然她知道小雅只是开玩笑,但她一想到宇宇难过的样子,她就会想起爹地,爹地在她小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那个时候虽然爹地在她面前强装镇定,但是她曾无意间见过病房里的爹地跟爸爸发脾气,哭着说为什么他会是Omega……后来她才知道那是Omega才会得的病,因为腺体的特殊性,爹地受了不少罪。

   在珠珠的世界里,她跟爸爸一样,如果有人让爹地受了委屈,受了欺负,那她会让那人生不如死,这样的法则当然也适用于她的弟弟小武,小武的体质随了爹地,医生说极大可能分化成Omega,身为Alpha,又是姐姐,就应该有那种责任去保护弟弟。

    可惜,爹地生病的时候自己还太小,现在可不一样了。

    珠珠轻轻拍着她胳膊上紧绷的二头肌,虽然跟小雅比还差了点,但能凑合。

   “啪。”

   篮子里的书信又被不小心打翻,珠珠看着那小山似的信封,就觉得有些头疼,那些信封上无不例外都写着“刘宇良”,啊,忘记说了,那是宇宇的大名,那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很介意用“宇宇”来落款了,也不爱叫自己“珠珠”了。

   “Zillah· B·Archana。”

    他总会这般写,这个名字除了正规考试,珠珠自己都很少用,她习惯了别人叫她珠珠,她不明白明明从小一起长大,初中部高中部就隔了一条街,写什么“有美一人,清扬婉兮,”这种文绉绉的句子干嘛,并不是看不懂之中的浪漫,但是珠珠确实觉得没有必要。

     毕竟,真的太多了,一箱,两箱,全校收到的情书都没有他宇宇一个人的多,起初还会觉得有意思,但是每一封都这么留着,自己家虽然位置够,但真的不想被家长看到,尤其是爸爸,会生气的。

   何况,珠珠自己也没想好,以前以为自己是Omega,宇宇是Alpha,有些东西就不该着急,可如今完全颠倒,面对那些曾经载满情意的书信,她的手足无措,可想而知。

    他们都还太小,至少自己才十四岁,宇宇现在分化成了Omega,她不知道怎么去面对现在的宇宇,宇宇对她的用心她看在眼里,可越是这样,珠珠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是Alpha,如果不小心伤害了宇宇怎么办。   

    就像她真的不想再看见生病时候的爹地一样,任何对她重要的人,她都不想让他们难过伤心。

    虽然思绪万千,但还是抵不过浓浓困意,在合上眼皮后,珠珠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宇宇有些奇怪,他红着脸,那头紫发湿漉漉地贴在耳根,他cl着,抱着她………

    这个梦,如嗅到糖汁的蚂蚁,密密麻麻,爬满了整片年少的时光。


(二)

     五点半,走出事务所的诸葛亮站在了街边上,手提着公文包,十分钟后,一辆小汽车准时停在了他的身边。

    “我的大律师,请坐。”

    开门的男人一身休闲装,车的后座上两双白嫩的小腿抖着,视野内还有两小书包的肩带,诸葛亮知道,意外还是来了。

   “亮叔叔好!”

    那一头棕发的小毛孩嘴里叼了根草,咧嘴冲人笑,只可惜那双眼睛没随他爹地,不然诸葛亮真觉得这就是缩小版李白。

    “你好呀,皮皮。”

   标准的回答再配上标准的微笑,却在转身的那一刻还是难掩失落,诸葛亮沉默着看向前方擦肩而过的高楼大厦,在交叉路口的红灯前还是忍不住一脸幽怨地瞥了一眼自己的Alpha。

   “说吧,安安是不是要皮皮来家里看模型?”

     副驾驶上的诸葛亮满脸黑线地用手指给赵云打着夫夫两的专属暗号,看着自己Alpha那一脸无奈的笑容就气不打一处来。

    “你咋啥都猜得到啊?媳妇儿你太聪明了吧!”

    “呵,有啥难猜的?小孩子就那点心思。”

    “唉别提了,本来李白都说了让安安跟皮皮去他那里,我们宝贝儿子就在那里死犟。”

    “哎算了,就是不长教训,一会儿皮皮把他模型拆了又要哭,我两休息日陪他搭了那么久,想想就头疼,今儿纪念日又要带两祖宗了。”

    诸葛亮看了眼变绿的信号灯,很恰当地用暗号收了尾,车子缓缓启动加速,穿过了熟悉的街道,俩孩子在后座上叽叽喳喳,同一个学校,差一个年级,虽然家没住一块儿,但是抵挡不了黏在一块儿的热情,一会儿说动画片里谁谁谁强无敌,谁的招式吊炸天;一会儿唱起歌来,一些他们自己编的口水歌;一会儿又吼叫道你是神仙我是魔我两天魔打一架。

    诸葛亮相信,如果不是后座的安全带和儿童锁,这两神兽早打得难分难舍,一起飞升成仙了。

   铠哥和守约哥到底是怎么教他们的珠珠跟小武的啊,一个比一个听话懂事,哪像这两,哦不对,其实安安一个人的时候挺好的一孩子,一遇到皮皮就会不正常。

   诸葛亮曾经想过一千种一万种方法,把这俩崽子分开,倒不是想真的拆散他两,只是他们在一起时总是会干些让他青筋暴起的事,什么把学校的鸡笼拆了把鸡放跑了,什么在厕所里拉帮结派去挑事结果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什么为了早点放学去拉学校的电闸,让全校停电——他两没被开除真的是万幸至极。

    诸葛亮,李白,韩信,赵云,轮番上阵地来学校,连有些学生都认得了,两个捣蛋鬼的家长,长得好看的家长。

   何况这才小学啊,三四年级的孩子,等之后上了初中叛逆期还得了?

  诸葛亮揉了揉太阳穴,后座叽叽喳喳的吵闹声让本就喜静的他烦躁不已,好不容易车子拐进了小区,才过了收费闸,诸葛亮便以订了牛奶要去小区里的鲜奶屋拿为由,匆匆忙忙下了车,只留下驾驶位上赵云那一副憋屈的样子。

    没办法,这种时候能坑就坑,一会儿还有的受。

    提着一箱牛奶的诸葛亮慢悠悠地往家的方向走着。

    开门的那一刻便是一片狼藉,诸葛亮看着散在脚边的模型零件还有自己儿子那红红的眼眶,自己那口子还在跟皮皮讲道理劝他不要拆了,一旁帮着打扫卫生做饭的阿姨还不嫌事大看热闹,就觉得血压飙升。

   订牛奶简直是个英明的决定哈,至少给了个缓冲期,不然这无缝连接,赵云那脾气受得了,自己受不了。

   “你们两个,收拾好,立刻,马上,哭什么哭,皮皮拆了就拆了,去写作业,一会儿吃饭了叫你们。”

    诸葛亮微笑着拿出了御用教鞭,银白色的材质晃得两孩子眼睛疼。

    “我数三声,谁不动的就这玩意儿伺候,皮皮,你爹地跟我讲了让我随便打,打伤了他负责。”

    依旧是一副标准的微笑。

   诸葛亮可不喜欢跟别人咆哮。

   而不得不说,也只有武力威慑最有效,一番威胁后,俩孩子乖乖捡着地上的模型零件,皮皮还拿了个扫帚帮着扫刚刚弄起的灰尘,跟刚刚在赵云面前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啊,忘记说了,皮皮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亮叔叔发火,每次发火,亮叔叔是真的会打人,安安被打得最惨,自己虽然也会被打掌心,但是好歹不会像安安那样。

   但在皮皮视角里,安安难受他才是真难受,自己皮开肉绽都比不过。

   拆了鸡笼是因为安安说看着小鸡关在里面很可怜;在厕所挑事是因为有人欺负安安;而拉电闸是因为安安说他想回家;当然拆模型也不是自己的本意,是自己真的不会搭模型,这点安安比他强太多,安安总跟他说,爹地跟爸爸一起陪他搭了那么久,虽然他觉得有些地方那样搭不怎么好看,但总感觉说出来会让爹地和爸爸伤心。

   安安真的是心软又糊涂,陪着他皮皮干了那么多蠢事,亮叔叔不知道生了多少回气了,缺这么一两回吗?

   “不一样,皮皮,我们做的事跟我做的事是不一样的,等你再升一年级,你就知道啦。”

    安安总是会这样故作成熟地说着,也就大了一岁,有什么了不起?

    皮皮从来不屑于他人的看法,坏孩子就坏孩子,安安是乖孩子就好,但很可惜,安安就是要跟他一起,什么坏事都要一起。

    这就让本来可以是一个人的错,往往会变成两个人,皮皮怎么想都觉得好亏,但又拗不过安安。

    那种背负着罪孽饱受白眼却能守护重要之人的感觉,超酷的好吗?就像特立独行的大侠一样。

   可惜了,安安才不会明白他的想法。

   “别哭了,你让我再学学怎么搭,下次一定给你改好,不会再给你拆了,这次是我的错,我给你道歉。”

    趴在安安书桌上的皮皮看着眼前哭成兔子眼的安安,不说愧疚难过,那是假的。

   “你回你那间书房吧,我没事………是我不对,皮皮,你先回去吧,不然爹地发现我两又搅合在一块儿不写作业,真的会挨打。”

    语毕,安安放下了手的笔,推搡着皮皮就要出去,房外却传来不合时宜的敲门声,惊得两孩子一哆嗦。

    “安安,干嘛呢?是我,开门。”

    “爸爸………”

    安安小声嗫嚅着,不安地搓着手,虽然爸爸比爹地好说话,但是也不会惯着他。

    “快开门,安安,我知道皮皮不在书房。”

     被大人识破小把戏的不知所措全写在了脸上,局促地开了门,本以为会得来好一阵数落,没想到只是香喷喷的鸡米花和橙汁,还有父亲慈爱的摸头杀。

    “你两饿了吧,你爹地拜托钱阿姨特意给你两做的,皮皮去你书房那边吃吧,好好写作业,安安,你爹地今天很忙,别吵他,饭还要等一会儿。”

     安安低头看着盘里的鸡米花,还冒着热气,蘸料是红红的番茄酱和微微呛鼻的孜然辣椒粉,皮皮那边则是乳白色的美乃滋,还有微红色的泰式甜辣酱————他们的口味,爹地摸得一清二楚。

    安安看着眼前裹着面包糠泛着油光的鸡米花,眼睛更红了。

    而看穿儿子心思的赵云,则牵着皮皮走出了房间,末了还轻轻关上了房门。

    晚饭的气氛并不是太好,虽然做了俩孩子比较爱吃的菜,但总觉得这两小祖宗各怀心事,不过这样也好,总好过吵吵嚷嚷最后又升级成自家老婆开始动手打人。

    洗着碗筷的赵云如是想道。

   按照惯例,皮皮晚上是会留宿的,赵云跟诸葛亮都准备齐全了,从两崽子开始胡闹到哄他两睡觉。

    可今天却奇了怪了,晚上九点,写完作业的皮皮跟安安看了会儿动画片,就跟自己爹地打电话,说自己要回家。

    李白家离自己这儿大概二三十分钟车程,这期间,皮皮很乖地收拾好自己书包,收拾好自己和安安吃剩的盘子和杯子,然后踮着脚放进水槽,不是赵云一再阻止,可能就顺带洗了。

    然后就默默地陪着安安看喜欢的节目;而不是像平时一样去跟安安抢平板,嚷着安安的节目老土了,自己才是最fashion的,随后看着安安不服气地抢回来————跟皮皮吵架的安安,是从不会掉眼泪的。

     送走皮皮后,赵云满是不解地看着诸葛亮,在赵云眼里,皮皮这番神操作,比自己带的下属突然交了个让自己都惊喜万分的方案还要不安,生怕哪里有错不切实际。

    而诸葛亮,却只是笑笑,看了看那一堆收拾好的模型残骸,摇了摇头。

    其实赵云说诸葛亮忙,是忙着在检查模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诸葛亮要去仔细地把模型残骸翻了个遍,而不是想办法复原。

    “安安也洗了澡回房睡了,我们过一下二人世界吧。”

    说着,诸葛亮像没事人一样搂着赵云,空气里弥漫着甜甜的苹果香。

    “好不容易的纪念日,不能浪费了。”

    赵云嗅着自己Omega的香味,毫不犹豫地抱起眼前人,目光柔和。

    “走,娘子~~我们回卧房。”

    管他呢,只要亮亮觉得没问题,他就不用担心。

    那清爽的薄荷香瞬间铺开,让诸葛亮立刻软了身板。 

    干柴烈火后,时间跳到了夜里十一点半,本来想着休息一下还来第二轮的赵云,被一阵吵闹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想法。

   是打给诸葛亮的,来电显示是李白。

  

祝大家国庆快乐呀,吃好玩好喝好哟~~ 

【李约七夕33h·2h】 星

*上一棒: @嗟乎   下一棒:@安小鹿的停机坪 

*不老魔女梗,不老神使约×轮回转世信,有约约长发私设

*微量策约亲情向,注意避雷

*我流ooc,食用愉快~~


楔子

     或许我的⼼包有⼀层硬壳,能破壳⽽⼊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往情深。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一)

      梅雨季节,翻涌而上的潮湿与拥挤。

     灰黑色的云懒懒地浮着,花色的雨伞垂挂着细碎的雨滴,绵绵无期。

    街市的行人依旧那么多,皮质的,帆布的,橡胶的,甚至赤裸裸一对脚丫子,来来回回,川流不息。

    又一个信号灯,轮胎滚过的水洼泛起阵阵涟漪,倒映着人们匆匆忙忙的身影——这个时代依旧如此,依旧忙着周而复始,忙着去寻找所谓生活的真谛。

     今天的工作还算顺利,百里守约坐在街角的咖啡馆关上了手提电脑,手摇着咖啡,看着袅袅升起的雾气,在落地窗前,留下淡淡水雾。

    “约啊,咱新书反响很不错,最近一个剧组要授权,就那个很火的XXX导演,你书迷,具体的发你邮箱了,你考虑一下。”

     编辑的电话还是如从前那般无趣,无非是钱,合作,还有稿子,嗯嗯啊啊应付完后,百里守约决定犒劳一下自己,一个电话过去,十分钟后,一辆油光蹭亮的最新加长款豪车便停在了咖啡馆门前,把咖啡馆的老旧衬得格外显眼。

    “不是叫你不要来这种地方吗?”

     后座的男人皱着眉头,白色的手帕遮掩着口鼻,赤红色的眸子甚至都不愿多看一眼窗外,仿佛是一堆恶臭的垃圾。

    百里守约看着后座上的人,有些惊讶,又有些意料之中,他盯着对方那头柔顺漂亮的金发,还有那没有一丝褶皱的西服,突然起了玩心,把怀里买的才出炉的面包涂满了果酱,毫不介意地坐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大口吃了起来,末了,还不忘把黏糊糊的面包塞进金毛的嘴里。

     “好吃吗?”

     百里守约眯着眼询问着眼前的男人,只见对方只是安静地嚼着面包,并无回应。

    看来是默许了。

    洁癖是装出来的,只是针对某个特定人罢了,百里守约还记得,眼前这个习惯做慈善的男人,在福利院,在山村小屋,那些小孩黑漆漆的小手轮番在他那头漂亮的金发上抹来抹去,亦或者陪着村民坐在黄沙飞扬的土地上唠嗑,把那昂贵的丝绸面料沾上一层又一层洗不掉的的泥巴,多少年了,多少次了,每次,他都如此,从未变过。

     摇曳的烛光与精致的餐点之后,总是宽大柔软的床铺上的温存,而后是那袅袅而升的雾气引出了香香甜甜的气息。

     在浴池里玩着泡泡的百里守约揉着有些酸痛的腰,脖颈上的红点又深又多——他突然有些不明白,这究竟是交稿之后的奖励,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折磨呢?

     主要是这家伙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是可爱的,长大了………虽然也有可爱的时候啦,但某些时候,力气大不说,一点也不会照顾人,不太可爱了。

    正是出神之际,一双温暖的大手覆在了身上,扭头看去,那双漂亮的赤色眸子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金色的毛发随意地披在身上,像只大型金毛犬,哦不,是乖的时候像,不乖的时候,不过是只炸毛的大橘猫。

    “不够,要跟你一起洗。”

    “大少爷,饶了我吧,我一把年纪了,腰不好使。”

    百里守约有些无奈,可对方却什么也没听进去,直条条地融进宽敞的浴池里,毫不在意地搂过还有些抵触的守约,又是一个深吻。

     “你真好看。”

     男人轻轻拂过那微红的唇瓣,喃喃道。

     “我们,还能再相见吗?”

     语气里,有着淡淡的酒味。

    “……………”

     守约沉默地揉着怀里的金毛,窗外,是一轮皎洁的月色,发黑的夜空,星星点缀着边角,闪耀着,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天际——原来,今天是难得的双子座流星雨。

    流星雨,多么美好的词,就如爱情,一瞬而开。

    那应该是很渺远的记忆了,多少年了呢?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还是几万年?

     那时的莱特奥菲,还被人称为圣地,它还没有被历史的长河扬起的泥沙掩埋,如阳光下洁净的石子。

    闪闪发亮。


(二)   

       莱特奥菲,如今书卷里少有的名字,人们对它的印象似乎停留在了所谓的神话里,虽然有很多学者都曾表示,这或许是真实存在过的,但却似乎总是少了点什么,像云,又似雾。

    许是太过遥远,或是人们似乎在有意识地淡忘,又或是莱特奥菲古老的咒语,曾经被奉为信仰的莱特奥菲,逐渐失去了它的信徒。

    神秘又美好的境外之城,以观星术窥探世间,百里守约的故乡。

    守约还依稀记得,年幼时随着父母出游时,人们看向他们的眼神,那种虔诚又纯粹的目光,是那样珍贵。

   “神使大人啊!”

    他们总是这样称呼他们。

    百里守约还记得,在莱特奥菲还“被认定”存在于世时,他们是有所谓的人们口中的神力的,也可以用如今“魔法”这种词语来解释。

     无论是肢体残疾,不治之症,还是重伤不愈,百里守约看着自己的父母指尖散发着柔和的光倒映在人们的瞳孔里,亦如寂寂无声的夜晚一束明亮的焰火。

    “约儿,策儿,你们要知道,信仰是有力量的,是那些信徒的虔诚与热忱凝聚成了神力,星星不过是引导我们寻找到他们罢了。”

     父亲总是这样教导着自己还有弟弟百里玄策,百里守约总是会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如果他们走掉了,怎么办?星星会伤心吗?”

     年幼的胞弟总是比兄长更加有棱角,那有些不管不顾的天真和好奇总是如蚁虫,爬满少年明净如镜的心房。

    面对这样的孩子,做父亲的却只是笑着摸摸哥俩的头,轻轻问道——

     “我们需要那样的神力吗?”

     “嗯………似乎不太需要………”

     “是啊,我们不需要,所以星星也不会伤心的。”

    他们是天生的永生者,血淋淋的伤口会痛,但是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怎么进食会饿,但是不会死;有世间最普通的七情六欲会抚育后代,但是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冲淡浓烈的爱意。

     像凡人,却又脱不开神性,在两者之间反反复复,徘徊不定。

     而百里家,明显是偏爱前者。

    百里守约还记得他的父母离开时,弟弟抱着自己哭了三天三夜,年幼的百里守约并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会选择离开,按莱特奥菲的规矩,这里的人们因为永生而孤寂落寞,神在这里留下了往生之门,他们可以选择放弃永生者的能力身份,堕入所谓轮回,去往凡尘,洗净灵魂里的所有,从最初的开始,体验世间万物——其实就是一种自愿的死亡罢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神力可以疗愈一切,却不能起死回生。

     “约儿,你是哥哥,要照顾好弟弟,想我们了就看看天上的星星,那是莱特奥菲的语言。”

   父亲摸了摸守约的头,留给了守约一个略带忧愁的微笑,接着,便牵着母亲的手步入了往生之门。

    这样的离别如此干净不留一丝痕迹,仿佛,从未来过此地一般。

    后来的日子如流水般匆匆而过,只在掌心间留下一瞬间的冰凉与潮湿。

    在莱特奥菲占星台独自待了近千年的百里守约,收到了游历世间的弟弟玄策的来信。

    “哥,我好像……爱上了一个人,但他并不属于莱特奥菲。”

    不属于莱特奥菲,这是多么短暂的欢愉啊,离别之痛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读着信纸的百里守约,恍然间才发现,原来自己这近千年地研究观星术,其实是比当初那个哭鼻子的弟弟还要放不下早已离开的父母。

    以至于,用了近千年的时光,来通过星星的言语疗愈自己。


(三)

     像灼日下的黄沙,有些刺眼。

     这是李信第一次见到自己养父百里守约时,对他的印象。

     照常理讲,温柔又安静的人不该刺眼,但对困于黑夜太久太久的李信来讲,这份不灼热的光,却让自己有点睁不开眼。

    那时,像李信这样的小孩实在太多太多,连年的征战让城墙上尸痕遍野,残断的铁戈被随意地洒在地上,还有堆砌如山破碎陈旧的胄甲。

    连绵无期的恨,连绵无期的欲望,在李信的故土蔓延。

     那时候他还太小,只记得养父的家跟他人一样漂亮,养父似乎有种很神奇的能力,指尖总会有万分柔和的光,光渗透的地方,所有的伤口和疼痛,都随之消散。

     在李信的家乡,人们似乎对莱特奥菲这个地方有些记忆,又有点不真切。

    许是太遥远了吧。

    背负着亡国之恨的李信,是“没有”心思钻研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的。

    “喂,饭做好了么?”

    那是李信第一次跟百里守约讲话,那双黑色的眸子就这么盯着对方,看不出情绪,光洒在李信乌黑的头发上,百里守约却总觉得蒙着一层灰。

   虽然对小屁孩的话语非常不爽,但好歹也是把他从尸体堆里带出来的人,他是他的养父,就忍忍吧,以后慢慢再教。

   虽说封闭了近千年,但因为之前照顾过弟弟玄策,百里守约对带小孩这件事还是比较在行的,再加上遇到李信之前在各国游历,见识也多,也就兼职了李信的老师。

    不过令守约惊讶的是,他本以为像李信这样在战乱中生存的小孩理应粗鲁又愚笨,因为能活下去已经不易,再加上第一次开口说话自己只得了“喂”这么一个称呼———但事实证明,百里守约确实只看到了表面。

   李信的举止有种说不出的优雅,在读书识字时,总是去翻一些非常深奥的古语书,或者是一些讲谋略的书籍,甚至不需要百里守约守着他给他讲解,只是偶尔会跑来把自己整理好的问题罗列给守约看,让守约一次性全部解答。

   总之,除了讲话难听,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

    有的时候百里守约会觉得,李信有种说不出的早熟和贵气,不像是普通人家落了难的遗孤。

   日子一天天过去,曾经毫无时间概念的百里守约,才发现,十年对于李信而言,是多么漫长的时光,足以让他从一个只到腰身的小屁孩长成强壮帅气的少年郎。

    这小鬼,什么时候长那么高了?

    百里守约总是有些无奈,也会感慨,长这么快干嘛,他都不能随意地薅那头柔软的黑发了,嘛,虽然每次摸他头时,他总会瞪大着双眼,直勾勾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哎,说到底也就表面凶狠而已。

     这里已经停战十年有余,也算是个奇迹,摆脱了战争阴霾的人们也渐渐对生活有了向往,有些情愫,也就悄悄蔓延开来。

    “这姑娘饼烤得不错啊,长得也很俏,见了我还打招呼呢。”

     “哦呀,这丫头诗歌写得真好,你看她还引用了你喜欢的词句,做足了功课,还不嫌弃你这大少爷什么活儿都不干。”

    “你看这个女孩子又给你送东西来了,全是你喜欢的。”

    “你怎么就臭着张脸,刚才隔壁的沙丽就看我们赶完集回来打个招呼,你都把人家吓着了你知道…………”

      “你能不能不说这些了?”

     “你看看,这是你对我说话的语气吗,我好歹是你的…………你……你干嘛!?”

      百里守约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身上透着冷气的人,顿觉有些不对劲,直直地被逼到了墙角。

      “你是我的什么?”

      语毕,修长的手指轻挑起那张伪装出的,有了一丝丝鱼尾纹的脸,薄薄的唇瓣吐着热气,仿佛下一秒就要越过那条界限,被名为爱情的魔蛇引诱着,品尝伊甸园的禁忌。

     啪!

    意料之中的巴掌,落在了李信脸上。

    “滚。”

     那是百里守约第一次打他,也是第一次,舍得这样对他发火。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他是他的养父,纵使他可以用神力改变容貌,可以四处漂泊瞒过世俗的目光跟他谈恋爱,但莱特奥菲的悲伤,他百里守约实在不想再经历一回。

     十年而已,在还没有付出更多感情以前,及时止损,是最好的。

     他走出莱特奥菲,到世间游历,是来看这世俗冷暖,人间百态的,而不是把厚重的心壳再次血淋淋地划开,李信应该作为他的孩子死去,而非爱人,世俗不能允许是小事,爱人,是相伴一生,让李信陪着他这个老不死浪费时间,浪费作为凡人的大好青春,不去追求自己的家庭和人生,这是他百里守约万万不想看到的。

    何况,李信也不知道莱特奥菲,自己不老传说的事在这里也只存在于人们的遐想里,一个会点小法术的普通人,李信只需要这样定义他就足够了。

    足够了,是时候,该跟他告别了。

   但是离别的夜晚,比守约想得要早。

  那天举着残破战旗拿着火把的士兵们围住了他的家,一层又一层,像堵厚厚的围墙,明明那么多人,四周却静悄悄的———这是李信想要的效果,他不想打扰守约。

   他看着床上熟睡的人儿,那细密的皱纹哪怕睡觉时都不曾隐去,李信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嘴唇轻轻点过百里守约的额头。

   “谢谢您,神使大人,我爱你。”

    那是莱特奥菲的古语。

    那天,莱特奥菲的观星者们看见了一场盛大的流星雨,他们就在那里,看着星星拖着长长的尾羽,用尽了一生的精力,却只在观星者的眼里停留了那么一刻。


(四)

      “我说真的,你要么就让我包场,要么就别拉着我来挤这个破坟。”

     被百里守约拉着去李氏墓的李信,如是说道。

     那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难得的假期,热门的景点总是人挤人,哭声,笑声,说话声,汗臭味,香精味,青草味,混于一坛,就像一个生花的泡菜坛子,总有人会想着能不能吃,能不能忍忍,忍忍就好了,虽然食物变了味,心情变了质,但总期望能吃就好了,能看到就好了。

      “来看看以前的你,不行吗?”

     “看屁!”

    “诶,难得出来玩一趟,你小的时候可是缠着我带你出去玩的……”

    “…………你是说胡话不打草稿,张嘴就来吗?”

    说着,李信有些懊恼地取下了墨镜,直直地向前走着,赤色的瞳孔里倒映着眼前巍峨气派的纪念浮雕,主题是“归国”————一众人摇着战旗举着火把,簇拥着中心的少年,少年一身布衣,与周围的长枪圆盾是那么格格不入,少年跪倒在一个人的床前,床上的人儿苍老虚弱,干枯枯一双手,无力地垂在床沿,紧闭着双眼,仿佛周遭的一切,他都不知道,无力察觉。

     “来来,我们看这边,这个浮雕建于××××年,距今也有一百多年历史,曾经轰动一时,但作者已无从考究,具体讲的是距今三千多年前少年李信与其养父告别的场景,这也是他身为皇子复国所必须要做的,我们之前也提到过,李信养父的身份坊间曾经有好几个版本,但现在大部分专家都认可了浮雕中所谓边界地带一名普通农户的说法,而这个浮雕以‘归国’为主题,恰恰体现了当年李氏一族复国的悲壮,试想,谁又想把待自己如亲生孩子的养父卷入这样的纷争中呢?古战场九死一生,那时的李信早已做好了牺牲在战场上的准备,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少年李信是一身布衣,代表他对养父的诀别,而周围都是铠甲兵戈,代表复国的愿景,都通通揉进了这组浮雕中……”

     胡说八道!

     李信一边听着导游滔滔不绝的讲解,一边看着身旁不停拍照装作游客的守约,气就不打一处来。

    历史,根本不是这样的,虽然每次转世,他都能残存下之前的一点点记忆,但曾经的他是怎样的,做了什么,他毫不关心,说句俗话,关他屁事,但是,牵扯到守约,他就不乐意了。

     明明那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家伙,临死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死在了战乱中,没能让守约安安心心地看着他离开,他的灵魂逗留在古战场上,看着那个漂亮的混血狼人跪在血肉堆里轻抚着他断掉的头颅,眼底没了曾经的光彩。

    那场战争真的太过惨痛,复国的渴盼随着李信皇子的死而落幕,后人敬佩他是个英雄,可惜了,只能叫“墓”,而非“王陵”。

      李信甚至觉得,按史书上说的,十年未曾有过战争,他李信却一次性又挑起了那么大的阵仗,在被残酷镇压的时候,居然没被贴上“乱贼”这样的字眼,还能被称为英雄,已是万幸。

    炽烈的阳光让人燥热不安, 来来往往的游客已经显出疲惫,食物的气息开始涌出,走走停停,坐在路沿上,看着微风拂过花草,蜻蜓点过水塘,偌大的庙宇竟显出一丝丝烟火气。

    “怎么老臭着张脸?”

     百里守约歪着头看着生闷气的李信,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穿出了人群,到了个还算清净的地儿,看着人工池里长得娇俏的荷花,默默舔着手里快要融化的冰淇淋。

     “没什么。”

     “敷衍。”

     “…………”

    李信并不想多言,低垂着头,翻看着手机,跳动的荧屏闪着白光打在英气十足的脸上,在夏日的热浪间,难得的沉寂。

   而百里守约也没再吱声,只是舔着冰淇淋,在李信的黑脸中揉了揉那金色的脑袋,接着牵着恋人的手走出了拥挤炎热的人群,远远地,回头望了眼,走了几步,又回头望了眼,最后跟着李信上了车。

    “他怎么样,我不管,但牵扯到你,我就不乐意,我跟他不一样。”

    “以后,不要再让我一起来这种地方了,你想看,你随意。”

    百里守约靠在副驾驶上看着窗外的景色,李信极为低沉的嗓音萦绕在脑海里,他知道,每一个李信都不一样,有时他会有之前的回忆,有时他甚至不叫“李信”这个名字,以前,百里守约都是远远望着他,就像看着星辰陨落的观星者,彼此有那么一瞬间会有交集,只是单单过客;漫长的时光足以让一切那么短暂,又那么珍贵。

  


(五)

      “先生,请出示您的相关证件。”

      一身黄色军装的的士兵用蹩脚的异乡语向眼前这个他眼里的异乡人陈述着诉求。 

     啊,又是该死的战争。

     百里守约有时不太懂,为什么李信的一生,总是带着延绵的战火,带着人们无尽的仇与恨。

      繁华的不夜城里是满眼的脂粉香,夹着字报的小书童来来回回地穿梭在人群中,嚷喝着今日的要闻,男人们有的一袭长袍叼着长长的烟杆子,有的短外套直筒裤抽着烟斗或者白色的小棍子,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香烟;女人们总爱用修长的锦缎衬托出婀娜的身姿,高开衩是风流,露出雪白的腿,亦或者是小脚绣花鞋,长袖长裤或长裙,遮得严实,他们有的在女郎朗朗的歌声里端着红色的酒谈笑风生,有的在偌大的宅院里一起嬉闹,消磨时光。

     守城的黄衣士兵端着枪和下课的学生混在一起,那些揣着书本的学生看士兵的眼神总是晦暗不明——百里守约认得,那是经历亡国之痛后的李信,看向那血淋淋的战场的眼神。

    两轮子的车有两种,一种黄褂子的人拉着,一种漂亮的人儿骑着,黑字白纸的横幅拉着,两个轮子的在旁边开着道,将那拥挤的人潮护在中间,那些嘴里呐喊着“宁肯玉碎,勿为瓦全”的人们被枪指着,眼里却视死如归。

    而那些怕事的,却揣着漂亮的皮箱,开着四个轮子的,或者坐着船,长截车,去往所谓的租界。

    租界,多么耻辱的字眼。

   这个时代,这个国家,注定了很多悲伤与仇恨。

   而有些人,可能第二天就见不到了吧?

   百里守约看着他们,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他这次是以文员的身份而来,听说是附近的军队在招人,当然,黄衣服的待遇肯定比较好。

    百里守约并没有那么强的归属感,尽管他所深爱的人的家乡正饱受蹂躏。

    他只是想远远的望着他而已,哪怕他厌恶他也无所谓,就像每次擦肩而过一样。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他会在他办公的地方遇见李信,星星的占卜偶尔也会出错,他看起来很好,没有像占卜里那样,狼狈不堪。

    “你,倒杯茶来。”

    噗,还是像从前那样,坏脾气。

   不过这次,他好像不记得自己,也并不叫“李信”,但自己也早已习惯了李信这个名字。

    百里守约偷瞄着他端着热茶处理文书的身影,嘴角的笑意总是难以掩藏。

   不过,他的那头红发看着是那样蓬松,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毛躁,摸起来应该没有那么柔软了。

    思绪正当游荡之时,一摞文书“啪”地一下砸在了眼前,惊得百里守约一阵哆嗦,抬头便对上了那阴沉沉的脸。

    “发什么愣,你不是名校毕业的密电天才吗,把这些处理了再下班。”

     “记住,只能你一个人处理,别用电报机,用信封装着,去楼下有人会找你的。”

    前半段是清楚明了的命令,后半段是指尖隐晦的摩尔斯密码。

     啊,真是些奇奇怪怪的表达,奇奇怪怪的要求。

     百里守约叹了口气,手里的钢笔一刻不停地写着,破译的工作并不简单,这是一串很杂乱的密电,不过再复杂都难不到他,他百里守约什么东西没有见过?

     破译工作很流畅,但密电的内容却让守约起了疑,这不是一条正常的情报,如果按流程,这条信息应该交于上级,由更高级别的部门受理,至少李信这样的长官都要有两个及以上知道这个事,可李信却全全交给了他,转接的人也是粗布卦衫,不像是正经军队的,再加上刚才反常的举动………

     有点奇怪。

     百里守约向来都秉承一个原则,就是无论生死,他只会默默看着李信,他不允许自己越界半步,他只想做李信生命中的旁观者,仅此而已,就像曾经的许多次一样。

    可惜,这一次,他并没有恪守自己定下的信条。

    分别的那天异常惨烈,他看着他的李信口中涌着血,楼下是无数黑洞洞的枪口,黄衣服的长官冷漠地望着紧闭的窗,似乎在静静地等着谁,而李信却毫不在乎地将他揽入怀中,满眼温柔地看着他——他从未忘记过自己,也一直都叫“李信”。

    “他们给我喂了一种特殊的药,我时间不多了,你就待在这个房间,记住,任何动静都不要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来接你,他会在楼下吆喝着卖红薯,你听到了打开窗户就好,他知道怎么做。”

    “你在……你在说什么……会有办法的………我……”

     百里守约慌张地抹着他嘴上的血,像个小孩一样手足无措。

    而李信却只是轻轻地摇摇头,捧着他的脸看了又看,那红宝石般的眼,那银丝如瀑的发——那是他李信生生世世都爱的人,为什么每次,都是阴差阳错,生不逢时。

    李信犹豫了很久,在唇瓣与额心间游离,最终还是轻轻点过额头,就如虔诚的信徒轻吻他所爱的神使。

    “我亲爱的神使大人,答应我,不要见血。”

    那是久违的,莱特奥菲的古语,星星的母语,观星者的情话。

   但守约却沉默着,像是默许,像是犹豫,又或者是无声的抗议。

   那天,有人看到了驻扎的军队大楼燃起了大火,尸首随意地散落了一地,从火光中,人们看到了一个身影,他似乎抱着一具尸体,背上还有一把破旧的部队狙击枪,满身血污,星辉洒在了他的身上,模糊了他影子,他就这么消失在了夜里,留下了灿烂无垠的星空。


(六)

     “哥哥,你会觉得疲惫吗?我有点累了。”

     “漫长的生命到底意味着什么?哥哥,我只怀念幼时跟你嬉闹,跟父母撒娇的时候。”

      “哥哥,如果我没有你,我只是孤单一人,我可能早就带着对那个人的念想去往往生之门了吧?”

    “我每次都认认真真地付出,明知道注定是一瞬间,我却每次都像是飞蛾扑火,一次又一次。”

     玄策的来信就像在乐曲里杂乱无章的鼓点和走调的音阶——生疏的乐手尽力挽回着一切,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绵绵不绝,萦绕于此。

     所有安慰的语句都是如此苍白无力,百里守约一遍又一遍地写下回信,一遍又一遍地撕毁,自己都那么差劲,又怎么能教导好弟弟?

   这些涌入的悲伤就如同打在白色裙装上的大片污渍,或许也只有时间是最好的染料,但拼命漂染之后,却也失去了原本的模样。

     玄策记得自己去拜访兄长的那天,哥哥守约刚好埋葬了那个叫李信的红毛小鬼,几千年了,时间没有冲淡哥哥对那个人的念想,每一次都是兵荒马乱,他的李信每次都没赶上好时候投胎,这次更是当间谍被敌人发现,在躁动和不安中死去了,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

    而这一次红毛小鬼的离开,是对哥哥打击最大的一次,哥哥甚至因此大开杀戒,违抗了莱特奥菲的意志。

    “玄策,你稍微等我一下,难得我们见一次面,我记得在信里,你可是念念不忘我烧的肉的。”

     守约说着慌乱地背着玄策收拾好桌面,修长的指拂过布满血水的木,掌心拖着的是冰凉的翅羽——那只可怜的鸟,死于失血过多,重伤不治。

    玄策默默地望着自己兄长笑着进了厨房,哥哥总是这样,只因为他是他的哥哥,所以许多苦楚总是无法言说。

   他默默地又看了眼在厨房忙碌的哥哥,接着试着摊开了掌心,集中精神盯着看了又看,再也无法像从前那般散发出所谓柔和的光了。

    不,应该说这样的情况在很久之前就有了,不然哥哥也不至于眼睁睁看着红毛小鬼被那来路不明的药物百般折磨。

    正如父亲所说,他们的力量,来自于信徒的信仰。

    丰盛的晚餐后是无边的落寂,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百里玄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窗外的雨下得正紧,暗淡的天空,没有一丝缝隙。

    那声惊雷之后,将那些无法言说的苦痛照得透亮。

    他看着银白色的闪电下,哥哥沾满血污的手,雨珠挂在兄长杂乱的发丝上,密密麻麻,像蜿蜒的小道。

    百里玄策掰开了守约的手,那双手,被雨水逐渐洗去了血渍,依旧洁净如初,纵横在皮肉的那些细小的伤口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他们四目相对,却用沉默填满了每分每秒,直到微风吹散了乌黑的云,皎洁的月,透着冷色的光。

    在冷淡的月光下,那巍峨的浮雕显得如此寂寥,或许,没有群星的作伴,孤单才会无限放大。

   那座一夜间耸立起的浮雕,曾经震惊了世界,没人知道创作者的名姓,只知它是讲着很渺远的故事,人们姑且将故事归结为“归国”,是那个叫李信的少年,作别养父,为了复国,而奔赴战场的往事。

   就像星河璀璨的浪潮里,十分幸运地被打捞出的美玉,记载着观星者对那一瞬流星无法比拟的渴盼。


(七)

     今年的雪, 尤为得冷。

    透亮的落地窗外是银装素裹,升腾的雾气在玻璃窗上留下淡淡痕迹,暖黄色的灯打在上面,暧昧不明。

    百里守约窝在暖烘烘的床上不想动弹,地暖实在太足,让人倦怠,轻柔的天鹅绒床褥让睡眠没有那么笨重,精巧的小书桌安安静静地摆在眼前,平板上正放着自己喜欢的节目———这样安逸的午后,只可惜缺了杯热可可。

    “不许喝。”

    对方的回答在意料之中。

    “哦。”

    吃了闭门羹的百里守约鼓着腮帮子,裹着被褥直接甩给对方一个屁股蹲儿,而这种小孩子一般的行径却把对方逗乐了,大手轻轻盖在守约的额头上,慢慢感知着温度。

    “还有点烧,一会儿再吃回药。”

    “哦。”

    百里守约闷声答道,这家伙难得温柔一回,可惜自己今天没心情去磨他。

    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百里守约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淤青和血红的口子,那是前些日子练滑雪摔的,几天了还是那般得疼——原来生病和受伤可以那么难受,这是自己曾经从未体会过的。

    不过百里守约从不后悔,自己付诸于行动的事。

   那一晚的决定对于百里守约来说并不艰难,好像是顺其自然的事一般,他跟玄策好好地道了别,就去往了那个所谓的“往生之门”。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在世间漂泊太久太久的他,居然花了一百来年的时间,才回到了那个境外之地,他出生的地方,莱特奥菲。

    仿佛冥冥之中,有些东西正在慢慢消失,就连强大的观星术都在浪潮里慢慢褪色。

   他的故乡还是如往常一般,生机盎然,没有一点岁月的尘埃,仿佛这上百年,上千年,上万年,不过一个宁静的清晨,弹指而过。

    “不行,你还有未了却的事。”

    长老看着星盘所指,一脸平静。

    “未了却的……事?”

    百里守约看着长老,一瞬的惊愕后,渐渐明朗。

   李信。

   那是他无法抹去的遗憾。

   “约儿,往生之门的方式有很多种,当年你父母不过是选择了最直接的那一种,好好告别,这才是往生之门存在的意义。”

     好好告别。

    这好像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

    仿佛是看出了守约的苦恼,白胡子的长者笑眯眯地揉了揉那颗白色的脑袋,如潭水一般深邃的眼直直看着那张在他眼里仍是稚气未脱的脸,接着悠悠道——

    “你只是看着平静罢了,但你根本不甘心,好好想想吧,我会一直守着莱特奥菲,直到它真的消失不见。”  

       一直守着,直至消失不见。

     百里守约知道,那是长老对莱特奥菲这片土地最深的爱。

    可惜,他虽然也爱着莱特奥菲,但是他跟他的父母一样,更爱这纷扰世间。

    银白色的法阵闪着微光,一阵剜骨般的疼痛后,百里守约勉强撑着身子找到了桌台上的小刀,利落地在手掌上划了一个血口,而这次的伤口,没有愈合。

    他成功了,如今的他,也会生病,也会受伤,也会不经意间慢慢老去。

    这是属于他的往生之门,他要去了却他心底的遗憾。

    这个太平的时代,他去往了那个曾经战火飞扬的国家,一百多年间的变化,对于没有时间概念的百里守约来说,足够惊讶。

    他再次遇到了李信,有钱人家小少爷,在蜜罐里长大,风华正茂。

    他们在热闹的夜市相遇,烤肉和火锅的气息扑面而来,沿街五颜六色的刨冰是零星的佐料,甜甜的,中和了油腻的味道,人们端着冰啤酒,笑着碰杯,哭着倾诉,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仿佛是夜市里奇妙的调味料,何等纷繁,何等富饶。

    李信见到百里守约时,他正在吃着碗里的裹着满满红油的肉片,辛辣的味道让原本白皙的脸庞浮出淡淡粉红,有些可爱。

    百里守约愣愣地看着他,变成普通人的他早已不再能随意使用观星术,他本以为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是不会来这般脏乱的夜市的。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

    他痴痴地看着眼前金发赤瞳的青年,一瞬间,所有委屈,所有不甘,所有悲伤,如泉水般喷涌而出。

    百里守约毫不犹豫地扯过李信的衣领,一个深吻,唇舌交融间,所有的感情,就这么在灯光下一览无余。

    “神使大人怎么成了爱哭鬼了?”

    李信温柔地看着他,拗口的古语在他的嘴里仿佛是这世上最浪漫的情话。

    百里守约这才发现,他已经无法控制住眼泪,任凭它划过脸颊。

    “别再叫我神使,”守约哽咽着抱紧了李信,“我只是百里守约罢了。”

      我只是百里守约罢了。

    那时,百里守约才明白,自己并非厌恶永恒漫长的生命,只是因为没有得到所贪图的朝朝暮暮。

    如今,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去爱,不再担心分别,不再因为这永生的悲凉而绝望,或许,正是因为这般短暂,才会无比美好。

    那一晚,星星还是那般寂寥地挂在夜空,星轨的齿轮在缓慢移动,观星者从未想过,原来自己在岁月的长河里,也不过一颗转瞬而逝的星。

   或许,这世间,从不缺天空,星辰,观星者,唯有划过天际的浪漫,才是芸芸众生渴求无数次的,所谓存在的意义。

     


尾声

     红头发的青年一身黑色西服,驻足于那清冷的墓碑前,那是一处合葬的墓,很素雅,单单两个名字,细细地刻在上面——百里守约、李信。

     “哥,我来看你了,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青年悠悠地说道,拿花束的手背上还有几道非常清晰的划痕——那是昨天他在恋人家里撸猫时留下的“证据”。

    在阳光下,褐色的伤疤是那么显眼,就像生命般鲜活。

   

————————————《星》·完




    

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记:

    很荣幸能参加这次李约七夕活动,老实说其实一开始整个人是一种比较混沌的状态,很想写点什么,但是不知道具体写什么,也很担心写不好,李约其实是我很少写的一个cp,倒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很难把李信写出所谓的“个性”。

   李信到底是个怎样的性格呢?这是我在活动筹备时一直都在考虑的问题,在翻看他的传记时,我发现这个人物其实整个有一种悲壮的色彩,家与国,永远伴随着这个人物的一生,这使得李信把家国永远放在第一位,而个人的情爱往往是最后的,情爱对他而言是他软肋,也是无用的消耗。

   可惜,人不是机器,就算再封闭自己,感情的冲动仍然会在李信身上显现,李信在我眼里像个缺爱的孩子,他是渴望柔软的,但是柔软于他而言有些沉重。

    这样外表坚强内心却孤独落寂的人必然只有同样坚强的人才能与之相爱,而守约的温柔恰恰是李信所渴求的,但是这种温柔绝不是娇弱,娇弱的人对于李信而言其实是种负担,他爱的柔软其实是带刺的,是能保护好自己的。

    李信跟守约其实在原作背景里守约的年纪应该是偏小的,但我因为个人的原因其实更偏爱于成熟的守约,所以我会在原作基础上去联想,假使更加成熟的守约遇见了更加幼稚青涩的李信,又会是怎样的一副场面呢?

   不老魔女,这或许是个答案。

   守约其实并非是活泼的人,但是当两个沉默内敛的人放在了一起时,总会有一个人是活泼的,也是温暖的,这一点在李约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所以文中的守约我会把他塑造得比平时更加俏皮,也更加主动,毕竟对于李信而言,连埋伏在暗处冷静理智的狙击手都是如篝火般难以靠近,可想而知李信的表外的性格是有多么冷淡坚硬。

   不过李信虽然冷淡的一面,但并非冰山,他不需要别人来捂热他,相反,我觉得他内里过于燥热,他的心和血沸腾于家于国,所以才会在面对爱人时显得淡漠又毒舌,就像越刺眼的日光就会落下愈发浓重的影子一般,在这层厚厚的阴影下,一点微弱的光也就尤为明显了。

    他或许也曾想过把自己的热与光分享给所爱的人,但可惜世俗把他勒得太紧,他没有办法也没有心力去思考所谓的浪漫与情话,他并非不懂这些,如果给他一个相对比较轻松的环境,李信应该会成为那个最浪漫的人。

    但是浪漫的人就不会是李信了,我相信每个人的心性很多是从环境中得来的,李信的故事里我觉得脱不开束缚,责任,与悲伤,而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想要把他从束缚中解救出来,或者成为他不多的支柱之一,这也是我偏爱成熟的守约原因之一,因为只有阅历更加丰富,更加透彻,才能读懂李信那颗孤独的,千疮百孔的心。(PS:但这并不代表原作中那种青涩少年与长官的故事就不好磕!٩(๑•̀ω•́๑)۶)

    李约总体上来说给我的感觉就如同夕阳下那一抹孤寂的狼烟,总会有一方在等待,在眺望,燃起一阵烟火,在荒野上盼着那个人归来,而那个等待的一方一定会是守约,而守约也一定会等到他的长官从战场上凯旋而归。

    守约本身是有韧性的,这一点在他寻找玄策上是便有目共睹,虽然同为长城守卫军,都是拼上性命保卫自己的家园,但守约跟李信的出发点我觉得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守约可以背景离乡去寻找弟弟,但李信是不可能流浪到天涯海角去寻找某个人,守约首先是因为所爱的人在,才会有家,有长城,他在拿起狙击枪去守卫家园时当然也有他作为男儿郎保家卫国的凌云壮志,他有他的勇敢,他不会私自带着家人逃跑,可是这不妨碍他把生命的很大部分给他心底最重要的那些人,他的孤独来自于他的失约,他没有守护好所爱之人,他甘愿流浪,也要弥补那份遗憾。

    所以,没有想保护的人,枪就成了无用的玩具———这就是他的最真实的写照。

   而文中的守约,因为设定,他对于家国的归属感其实是削弱了的,他的心里会更舍得去守护一个人,他因为这种爱,这种守护,才不会孤独,这对于他而言是人生的意义,而文中的前半段剧情上其实是李信更多的去保护了他,这让他对于自己开始怀疑,开始迷惘,最终在挣扎之后,得出了最好的答案。

    不老魔女其实是一个非常老的梗,也是我构思了很久敲定下来的一个设定,其实文中的生与死,这些深奥的问题是可以自行体会的,毕竟我也年轻,没有那种阅历,也不过是依葫芦画瓢罢了。

   但观星者与星其实是为七夕而准备的,许多时候我都在想,七夕那天为什么会是个值得开心的日子呢?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相会,为了这一天,却要付出这么漫长的等待——等待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就为了这么一天的开心快乐吗?

   而生活告诉我,这确实是值得的,就像忙碌了一星期总会渴盼那个平凡的周末,尽管弹指而过,但是总是有种期待,在期待中慢慢到来,就像忙碌后的一小罐咖啡总是比浑浑噩噩的一大桶炸鸡来得美好一样,七夕之前的牛郎织女总是伴着无尽的思念与忧伤,但在见面的那一刻,这些又何妨?

   就如同那盛大的流星雨,为了等那一瞬而过的流星,纵使眼睛瞪得发酸,被草丛里的蚊子咬得满腿包,但只要看见了流星划过天际,那一切就是值得的。

   苦难之后才明白,原来想要的并非是漫长永恒的如观星者一样的窥探,而是流星那一瞬间的美。

    七夕,本就是为了纪念那漫长等待后甜蜜又短暂的一天,也正是因为如此,牛郎和织女才会是爱情里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而可巧的是,观星者代表的守候与等待,星代表的遥远与渴盼,恰恰也是我心中的李约,这或许也是冥冥中的缘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共死,执此风月,相濡以沫,合于一坟。

    不过这篇文总体上在我看来还是有些单薄的,我试图写出那种厚重的,细腻的情感,但发现总是少了点火候,倒不是因为篇幅限制,或许还是要多多磨练吧。

    也在最后,祝大家七夕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

  

    ————————————安啦


白色薰衣草3

*龙域领主×绝影神枪,我流ooc

*屠龙少年与他的冤种龙王

*含微量信白主意避雷

*前情回顾,请戳合集

*食用愉快~~



    狐狸李太白失踪那天,正好是貂皮佬被曝尸街头的第二天。

   

   百里守约只在旅馆里找到了他喝空的酒瓶,别的什么都没有。

  

   也罢,毕竟大家也只不过是萍水相逢暂时搭个伙而已,突然走了也不奇怪。


   街市上现在热闹得不行,背着手风琴的乐师在街头拉着新的乐曲,许多小铺子也焕然一新,叫卖得格外热情,沿街的孩子拿着彩旗,在街上玩耍,他们有的生着对龙角,有的有条毛绒绒的尾巴,有的是长着双人类标准的圆耳——他们虽然样貌差别很大,但手里的彩旗上印着的图案却出奇地一致,那是宝石之乡的龙图腾,是龙域人的标志。


    “蓝奇死了!新的勇者出现了!”


    “致我们敬爱的领主大人!无尚荣光!新的勇者诞生了!”


    嬉闹的人群躁动不已,推搡着要去寻找这新的勇士。


   “我听说是两个混血魔种,一个狐狸,一个狼。”


    “不会是那个绝影神枪吧?他不是前几天赢了貂皮佬吗?”


    “我觉得大概率是吧,不过还是得看神律,那只狐狸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但很可能被‘千年之狐‘收走也说不定,那么好的狐狸,青丘不可能不要,看他愿意跟自己好朋友厮杀成为独当一面勇者,还是归顺那个狐狸联盟咯。”


    “你又不是不知道千年之狐的性子,估计现在还在异乡躲自己家的龙吧,也是奇了怪了,勇者里就属他还能跟龙谈恋爱的,就连青丘的人,有的也没咋见过他真人长啥样子,只听青丘的小跟班说,浪得一批,谈个恋爱还不给别人下蛋。”


    “喂喂,注意一点,好歹是白龙大人的老婆,这么说白龙大人会生气的。”


    “害,狐狸大人自己都承认的事,怕个屁。”


    咖啡店的议论声此起彼伏,而嘴里叼着肉松面包的守约显然比较悠哉,他细条慢理地展开了今日份的报纸。


   嘛,幸亏那狐狸考虑得周全,前几天用面具遮了脸,他还想过几天低调日子,等神律审判时再说吧。


    铺天盖地的消息都是龙域的勇者有了新面孔,都在期待着新的勇者是个什么样子,不过舆论猜测最多的还是绝影神枪,虽然未见真容,但是谣传是个花美男呢。


     字里行间,都没有哀悼过蓝奇的死,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百里守约还记得那晚,放火前,蓝奇的部下们那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倒是忠心耿耿。

 

    唉,人生这么走一回也值了,辉煌过,挣扎过,也有小弟愿意跟着出生入死过。


    不过蓝奇心眼也不算多的,常规的套路,真不知道怎么血洗的龙穴。


    一想到这儿,百里守约突然想起了李白,他们才到宝石之乡的那天,李白就让他戴着面具,然后过了不久,就惹了蓝奇,灭掉蓝奇的那晚,他们烧毁了所有足迹,在人群里大摇大摆以真面目对人,仿佛一切都被算计好一般。


   而最后,李白失踪了,他百里守约却留了下来,或许会成为二十勇者之一。


    就感觉是谱写好的剧本一般,完美流利,不留一丝缺憾。

 

   弄清来来回回的百里守约,又想起了那些咖啡馆里看似无关紧要的议论声,咽下了最后一口面包,他好像被耍了,狠狠地被耍了,估计不过是人家棋盘上的一枚棋子罢了,来替代那蠢材蓝奇的棋子,人家才不是什么搭伙见夫君的朋友呢。


    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与其想着怎么逃脱这带线的躯壳,不如想想如何顺从下来,捞到自己想要的。


    百里守约这么想着,拐进了一个小胡同,余光瞥见了那一闪而过的黑影,他看着他们朝自己扑过来,而他自己,却丢下了宝贝的狙击枪,双手摊开,举起,歪着头,笑着跟两个不速之客说——


    “喂,快带我去见你们老大吧,不用绑我,多没意思。”


   见眼前两壮汉的模样,百里守约差点笑出声,不慌不忙地掏出了兜里的香烟,递到两壮汉跟前。 


    “别担心,就是想见见,那个把我耍得团团转的狐狸罢了。”


    那个千年成精的老狐狸。


    胡同口洒来纯色的光,在石砖地上显得碍眼,女人花色的布裙流连于胡同外的街道,许多时候,从那黑漆漆的胡同里,看不清布裙主人的脸,却能记住那一身别样的花裙。

 

    青丘的据点并没有想象中的远,也没有安在龙穴里,半边建筑掩在翠绿色的树林中,迎面是两尊迎客的石像,那传说中的九尾妖狐,一左一右,巍巍然立着,一蓝一红的灵石镶嵌在狐妖的额间,在东方,这代表着“阴阳调和”。


    灵石可是难得一遇的东西,跟龙血宝石还不同,在东方的古语里,灵石是要所谓的灵气滋养的,越玲珑剔透的灵石越珍贵,也越发能体现主人的修为……嘛,拿世界的通用语说,就是主人的实力吧。


   百里守约不得不承认,纵使他这般横跨了半个大陆的寻宝者,也不曾见过这么漂亮的灵石,更何况灵石的产地还是在东方,他的故乡也是在东方,却不曾见到如此至宝。


    “去跟少主说一声,人我们带来了。”


    那守门的是两只红狐狸,看见来了人,仔细跳上来闻了好久,谨慎地盯了又盯,才放了心,一只进去通报他们的少主,一只却跳到了百里守约怀里,不愿意下来。


   “阿芳,这是少主请的客人,别乱蹭。”


    客人?呵,通过绑架而来的客人?

 

    百里守约翻了个白眼,心想着这千年之狐的说辞还能翻出点什么花样来。


    怀里的红狐狸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又往守约胸上靠了靠,那咚咚的心跳声倒被这红狐狸听了个明白。

 

   “阿芳是阿龙的孪生兄弟,尤其喜欢好看的男人,您别太在意。”


    两领路的壮汉一边说着,一边领着百里守约通过了狭长的回廊,这白玉堆砌的砖墙,刻着一段九尾妖狐的故事,楚楚动人的狐狸跨过千山万水,终于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龙,可惜了,天意弄人,龙却已记不起心爱的狐狸,烦透了狐狸的纠缠,把他带到了诛仙台边上,说“只要跳下去,我就跟你在一起”…………故事到这里便戛然而止,意犹未尽。


    百里守约曾听家乡的老人提起过,青丘的狐妖很早以前就跟龙族不清不楚的,殊不知这龙族……还真是薄情寡义的家伙,拿世界的流行语来说,就是“渣”吧。


    回廊尽头是一处宽阔的会客厅,随着一行人踏出回廊,一阵烟雾后,回廊的入口变成了结实的墙壁。


    这时,两壮汉停住了脚步,示意百里守约在这里独自等待,他们得回避,可阿芳像是睡熟了一般,迟迟不肯从百里守约怀里下来,


    “阿芳!下来了!”


    礼貌的提醒似乎并不起作用,两壮汉见状立马伸出手想要把装睡的红狐狸弄醒,却在手碰到皮毛的那一刻,直接被毛发间燃起的火焰烫得龇牙咧嘴。


    “行了,我来。”

 

   声音的主人是个跟阿芳一样的红狐狸,但他似乎跟他花痴的胞弟完全是两个极端,对眼前的花美男丝毫不感兴趣,反而恶狠狠地瞪着对方,哪怕这是他们尊贵的少主请的客人。


   “喂,下来,不然我杀了这个小白脸。”

 

   额………这……不太好吧……


   百里守约暗自腹诽着,怀里得那只却闻言抖了个激灵,直接蹿了下去,末了炸毛的身体直接粗了一圈,熊熊的烈火让他看起来心情极差。


     “你不准动他!他已经是我暗定的夫君了!”


   “夫个大头鬼!见个小白脸就叫夫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性子,快跟我回去!”


    “我不!”


     “回去!”


    “我不!”


    “回去!”


   见双方争执不下,百里守约索性在一旁点了根烟,悠哉悠哉地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的两兄弟吵得不可开交,任凭那两壮汉怎么劝都不停嘴。


    “够了,都给小爷我闭嘴。”


   那熟悉的声线挑动着百里守约的神经,只见里屋里走出了只狐狸,是罕见的紫毛,九条尾巴魏然立着,如粗壮的触手盘踞在室内——这跟他略显瘦小得体格很是不搭。


   不过青丘少主的威严还真不是吹的,就开口说了一句话,方才还吵得不可开交的狐狸兄弟就乖乖闭了嘴,接着身子朝墙上一跳,直接跳进了墙里,然后墙上便开了个洞,洞里就是白玉做的回廊,只是跟之前来很不一样,这回廊开了两条道,红狐狸兄弟走了左边,两壮汉走了右边,看样子是各干各的去了。


    “久等了,你是叫……百里守约对吧?”


    狐狸缓缓走上前,毛茸茸的爪子一挥,百里守约桌上就摆上了一瓶上好的桃花酿还有一盘下酒的水煮毛豆。


    “你是从东方来的,我也是东方的狐狸,就用家乡菜了。”


    “呵,少来这套。”


    百里守约冷笑一声,并没有接过狐狸递过的酒杯,而是吐了个烟圈,环视着四周极为精巧又奢华的室内布置。


    “说吧,你找我什么事?谈完了把枪还给我,少,主,大,人。”


    百里守约盯着眼前的狐狸,饶有兴趣。

白色薰衣草2

*龙域领主×绝影神枪,ooc注意

*屠龙少年与他的冤种龙王

*含微量信白,注意避雷

*有轻微生蛋情节,注意避雷

*前情回顾,请戳合集

*食用愉快~~


(二)

     “喂,狐狸,别玩了,我们该出发了。”

   

    银色短发的男人擦拭着手里的狙击枪,看着面前左拥右抱,大口喝酒,红唇印满天飞的“花花公子”,叹了口气。

     

    “诶,你这狼崽子也太不会………嗝……解风情了……嗝……时候还早………嗝……还早!”

 

   狐狸显然还没有尽兴,不满地嚷嚷着,微翘的棕色卷毛不太服帖,迷乱又放荡。

 

   “白哥说得对,Mr.神枪,您看,您也辛苦,不如我们romantic一下如何?”


     “Super!yoooo~~嗨起来!”


      异国的美人看着就是跟自己家乡的不一样,有的金发碧眼,像极了绑着粉色吊带的通用黄金,有的红发烈焰,如同暗夜里熊熊燃烧的篝火,有的肤白如雪,似那眉间月色。


    看着直往自己怀里钻的美人,名唤“神枪”的男人摇了摇头,也没拒绝,只是把枪放在了一旁,然后将那佳人揽入怀中,抿了口涂着紫色指甲油的手递过来的酒,任由这怀中尤物在自己脸上留下暧昧的痕迹。


    “神枪先生,您知道的,比起白哥,我可更喜欢您这种类型的。”


    那女人也不矫情,直接开门见山,就要去扯眼前狼崽子的衬衫,结实的胸膛,还有健美的二头肌,这些特点在宝石乡的男人里都是常见得不能再常见的,可偏偏这冷淡看似不爱风流实则欲拒还迎的性子,却是最吃香的。


   “Mr.神枪,都两天了,还不知道您名字~~可不可以告诉我嘛~~我不会说出去的~~”


    见男人没有拒绝自己,女人索性又把衬衫又扯开了点,接着趴在男人怀里小声地撒着娇。


   而男人也没有拒绝这般得寸进尺的行为,只是笑着把人儿搂的更紧,然后撩开女人的长发,在对方耳边细细低语道——


    “闭嘴,别问没用的。”


     接着,怀里的女人摸到了狼崽子身上的伤疤,又看了看两人脸上的面具,她知道这是宝石乡的男人常用的套路,尽管有的表面上可以像那个白哥一样放得开,但他们不会真的放下戒心。


  “啊,神枪大人,她不太会讲话,您别跟她一般见识。”


    见气氛有些不妙,女人旁边的少年忙插嘴道,一个示意,让女人退到了一边,自己则熟练地坐在男人的大腿上,小麦色的手指划过那些看着有些惊心的伤痕,接着便在最大的那条上面“盖了个章”。


    “………………”


   男人没有多语,像是默许了一般,他现在脑子有点乱,本是来宝石之乡寻宝的,结果龙穴还没进,半路上就捡到个狐狸跟他搭伙,还因为一瓶酒得罪了那个叫什么“貂皮佬”的痞子,自己不过是顺手解了围,结果足足两天,都没能从美人堆里走出来,有男有女,虽然自己男女通吃,但也招架不住那么多,那狐狸倒是如鱼得水,过了两天神仙日子。


    他不是没听说过二十勇者的故事,杀掉二十勇者的成员就可以坐拥无数财宝,还有无尚荣光,但他这人偏偏不喜欢见血,蓝奇这流氓一看就是会报复的,他们如果不赶紧想想对策,深夜要是在床上被人抓包,那真的就是个措手不及。


    “李白,我说,你真的不怕蓝奇又来找麻烦吗,我们这光溜一身,他要是上了门,不就跟案板上的鱼肉一样?而且,你不是说你是来找你相好的吗?你这样,她一姑娘不介意?”


    “你这婆婆妈妈的性格能不能改改?瞎操心罢了,而且……嗝……谁……谁跟你说的我那个冤大头是女的了?”


     名唤“李白”的男人红着张脸,有些不悦地说道,话音刚落,就又是仰头一大口酒。


    这嬉笑的间隙,只见一个小美人儿提着把亮晃晃的刀,坐在了李白跟前,有模有样地比划着,只可惜这细白的手腕只在空中晃悠了一圈儿就被擒住了。


   “嗝………美人儿………刀不是这么比划的,要不要………我教你啊?”


    李白笑了笑,接着反手一捆,银白色的刀刃直接划破了怀中人的脖颈,喷涌的鲜血溅在了周围人的脸上。


    李白踢了踢脚下还有余温的尸体,看了看手里那把还沾着血的刀,又看了眼一旁的狼崽子,冒着烟的枪口直直对着一颗已经开了洞的脑袋——四周早就没了那些嬉笑声,那些美人们早就要么拿着刀,要么就是端着枪,还有的会点小魔法的,手里已经开始闪烁着幽光准备好恶战了,不过这些人的身上无一例外都显出了一道清晰的纹身——一个骷髅头围着圈貂皮,是蓝奇的恶趣味没错了。


    “走吧,玩腻了。”


    “你可真是阴晴不定,上一秒还乐呵,下一秒就要开荤。”


    “呵呵,我看你也蛮享受的。”


   说着, 李白看了眼脚底下的尸体, 又看着那么多枪和刀指着自己脑袋,这估计是想把他们两个往死里整,这场鸿门宴是待够了,估计蓝奇这流氓就是用美人计想要把他们做掉罢了。


    “呵,你们算几斤几两?赢了一场就真以为我们老大是吃素的?我们早就给你们的饮食里下了毒药,乖乖就范吧。”


     “哈?你们是不是会错了意?放手吧美人儿们,我看你们长得那么好看,可不忍心伤害你们。”


    李白嘀咕着看着眼前的“盛况”,莫名想笑。


    过了一会儿,路过的行人便看见金角街一家小店里燃起了大火,火里的尸体散得到处都是——这在金角街再常见不过了,毕竟二十勇者,可都是走着滴血的路子上的位。


    有人张罗着灭火,有人认出了这是蓝奇的据点,心想着估计明天,貂皮佬的故事就该划上句号了。


    他们的猜测是对的,因为第二天,蓝奇的尸首就被抛在了大街上,死相凄惨,却不知凶手是谁。


    “昨天那美人的酒你真喝了一口?”


   “你觉得我会那么蠢?快去找你相好吧,我实在受不了你这德行了。”


    人群里有两个青年,他们的对话似乎是金角街再寻常不过的桥段了,这两一个是狐狸,一个是狼——都是狡猾至极的动物;一个背着枪,一个拿着剑——很不错的组合。


    “现在还不是时候,我相好……现在可是‘那个时期’,我去就是送屁股的。”


    “什么时期?”


   “别装猪,百里守约。”


    李白嚼着嘴里的草,斜眼看了看身旁人。


   “都是阅人无数的,想给龙生龙蛋,现在可是好机会,龙可不管是男是女,都有法子让你生,到时候可不是什么二十勇者了,直接成了龙族夫人,哈哈,说不定到时候遇上个心仪的,你也会挺着个大肚子给龙带崽子!”

    

   “你也只会耍耍嘴皮子罢了,李太白。”


     说着,百里守约点了根烟,看着闹市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还有沿街的叫卖——这座城的繁华与平和,历历在目。


    而自己故乡,却还饱受着瘟疫和战争的摧残,拿不到龙王的心头血,还不好办事。

 

   毕竟传说中,龙王就欠了东方一瓶心头血,他不过是拿回本该属于他们的东西罢了。


   这才是他寻宝的目的。

白色薰衣草1

*主铠约,龙域领主×绝影神枪

*副cp有后续会标注

*ooc请谅解

*屠龙少年和他的冤种龙王

*后续请戳合集

*食用愉快~~


    G大陆,宝石之乡,龙的巢穴。

    

   这里是许多寻宝者的天堂,海港口的金角街是他们梦的起点,也是终点;许多勇者都喝过这条街上几分钱的酒,吃过只有骨头的火鸟腿肉——这里的生活是按着小时计价的,每一分钟都弥足珍贵,龙的巢穴就在眼前,有的人挖不去一分一毫,而有的人却抬着一箱又一箱的财宝,嬉嬉笑笑。

   

    “诶听说了吗,貂皮佬蓝奇跟一个乡下的毛头小子比枪法输得裤衩都不剩了。”

 

   “喂喂,蓝奇?你确定?那个血洗龙穴的二十勇者之一?”

    

  “听说是个混血魔种,真神啊,远的近的,大的小的,飞的晃的,睁的闭的,枪枪都中!亏得蓝奇没答应决斗,不然十条命都不够抵的。”

  

    “哦呀……真够有意思的。”

   

   酒桌上的嬉闹吸引了一旁黑斗篷的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细细敲打着吧台,“咚——咚——咚——,咚咚咚”,三长两短,是这家酒馆的暗号。

    

   “诶——来咯,哟,稀客,您请说。”

    

    老板应和着,肥胖的身躯裹在结实的皮革里,推推搡搡着挤到了吧台前,绿宝石镶嵌的戒指套在粗大的手指上,看着像节栓了麻绳的香肠。


    而黑衣人也不多言,只是抬手指了指那吵吵嚷嚷的酒桌,接着手一挥,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红宝石落在了桌上,红如鸽血,明丽,优雅,在深褐色的桌布上,打下一道金色的光影。

 

    “啊………大人,您稍等。”


    那胖老板嘀咕着,细细地看了又看那桌上的红宝石,咽了口唾沫,抬手一招,那人群中忙里忙外的伙计就哐哐两下子窜到了那酒桌旁,随手送了杯免费的杂粮啤酒,又约摸过了一分半钟,就溜到了吧台旁,一张白色的小纸条留在了桌上,接着便端着厨房新出的佳肴饮品,上菜去了。

 

    绝影……神枪?

 

   黑斗篷的男人看着纸条上的名字,思索了好一阵。

  

   好像是个没有听过的,有意思。


    虽然在男人眼里,打败半吊子蓝奇没什么了不起,但是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还能让蓝奇惨败的人,那是头一次。


    毕竟寻宝者也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龙穴的财宝岂是说拿走就能拿走的,那几个所谓的勇者当然也知道这点,寻宝,也不过是与龙的交易罢了,龙血,龙骨,龙齿,龙肉,都是何其可贵的宝物,龙血落地即成珠宝,尽管少有人类能取走龙的宝物,但苍蝇飞久了也麻烦,为了能让苍蝇们消停,领主大人也因此费了不少心思,最后还是通过血契制定了神律,只有二十位寻宝者能获得所谓龙的珠宝,这二十位就是传说中的二十勇者,貂皮佬蓝奇在其中实力垫底,想要登上勇者的宝座,就得踏着前人的尸体,神的铁律是不可违抗的。


    可别说,自从有了神律以后,苍蝇不但减少了,人类也开始自相残杀起来,为了这可怜的二十个名额,谁都想着背后捅对方一刀,可惜了这貂皮佬,血洗龙穴的美名才传了不到两年,就惹上性命之忧了。


    想到这儿,黑衣人摇了摇头,不过这个叫绝影神枪的确实有意思,按理说应该是直接决斗拿对方的项上人头,这样的买卖才划算,自己赢了名声又登上了二十勇者的宝座,能跟龙族做买卖,怎么想都是莫大的荣光…………但这小子就是不一枪崩了蓝奇,反而戏耍对方让其丢了颜面,真是有趣。


     男人笑了笑,将纸条揣进了兜里,看来是要变天了,还不是个好对付的善茬,得把这消息传给领主大人才好。

    

     他们至高无上的领主大人,龙王凯因。

红玫瑰与满天星(李约铠约三角向)

*ABO世界观,有生子情节,注意避雷

*铠约李约三角恋注意,cp洁癖请划走

*第一次写李约,ooc有

*请大家多多指教呀,食用愉快~~


楔子: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张爱玲


(一)

     李信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高中军训的时候。

    那是一个有点太阳的早晨,皮肤黝黑的教官在所有学生中喊出了他的名字,他白生生的一张脸,扛着枪,在所有学生都叫苦连连的打靶训练里,枪枪靶心。

     光勾勒着他的轮廓,他是魔种的混血,有着一对毛茸茸的大耳朵,有着一对红宝石般的双眸,有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笑起来时,温柔又干净。

    那个时候,好多人都对着他惊叫,他扛着枪的样子实在太帅,以至于让所有人都忽视了,他也是个需要Alpha爱护的Omega。

    李信并不是个擅长谈情说爱的人,每天除了读书就是吃饭打球,三点一线,没有什么不好,而且那个人也爱打球,还是那种一投就中的,每次看到他用汗衫擦着脸,薄薄的布料下是若隐若现的肌肉,总是让李信浮想联翩。

     那时,同班的还有个叫凯因的小老外,这闷油瓶平时对谁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爱搭不理,但却总是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一口一个“约约”,听着怪肉麻的。

     可奇怪的是,面对一个人高马大,天天纠缠还会学些蹩脚油腻话的傻xAlpha,他非但不恼,反而笑,脸颊也红红的,像极了飘落的樱花。

     李信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看着凯因跟他打闹就堵得慌,以至于对凯因这个人的印象坏到了极点,每次传球都会给凯因这个老毛粗使绊子,使过火了,两壮汉也就急眼了,篮球都顾不上了,直接推搡着就要动手。

     而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笑着说休息一下,去小卖部给大家买雪糕,李信看着那小狼崽形状的巧克力甜品,就觉得烦躁不已,偏巧他心思细腻,总会捕捉到李信的那些小情绪,然后叼着雪糕走到李信跟前,问是不是有哪里不太舒服。

    李信看着眼前的狼崽子,那晃动的小尾巴,还有那粉嫩的唇瓣,一口一口地抿着巧克力,自己的裤裆总会有点不自觉。

    “别来烦我。”

    李信知道这样的话太过刺耳,可是覆水难收,长此以往,拿着雪糕的少年,也不再来关心了,只是拉着死对头凯因的手,坐在树荫底下乘着凉。

    看着在树荫下无比亲密的二人,李信总感觉自己憋屈死了,日子久了自然也忍不了,有天当场就给那个叫凯因的来了一拳头,打了个你死我活,任凭一旁的他怎么劝,都住不了手。

    少年人总是血气方刚,总是会不计后果,在教导主任劈头盖脸的训斥下,李信挂着双熊猫眼跟凯因道了歉,而凯因也肿着个脸颊,口齿不清地同样说了句“对不起”。

     不输不赢,勉强打了个平手,还被强行摁着道了歉,无论怎么想,都是郁闷。

    而更让李信郁闷的是,那个候在办公室外的狼崽子,却只对着凯因寒暄问暖,沾满药膏的手指一点一点涂过凯因的脸颊;而对李信,却冷眼相向,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药膏要用就拿着,用完还给医务室。

    李信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别来烦我”,却把自己一生修来的缘分,葬送得一干二净。


(二)

    凯因·阿尔卡纳遇到那个算命的老瞎子,是在自己夫人百里守约葬礼后的第二天。

    守约走的时候,也不过40岁,手上全是茧巴,哪怕是精心着装打扮过,也难以盖住枯瘦如柴的身体————他是活活病死的,两个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家里的老人身体也不好,都是要用钱的,偏偏生的病又是治不好的那种,索性就撕了诊断书,一直瞒着到了病发的那天。

    那天,才从工地上收工回来的凯因,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被病痛折磨,鲜红色的血从口中溢出,像极了开在野田里的罂粟花。

   “别叫救护车了,费钱,阿铠,就这样抱着我,好不好?”

    他的小狼是这么说的,红色的眸子还是那么明亮,他似乎还有很多话想说,却被剧烈的疼痛打断,他含着血,却还是笑着闭上了眼睛。

    “呐,我这一辈子,其实还是蛮幸福的。”

   那好像是他的小狼,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葬礼上,凯因被小舅子玄策当众打了一拳,那红头发的小鬼,如今也结了婚,有了孩子,却哭得跟那个当初只会撒娇的小屁孩一样。

    “我哥明明那么好,跟了你,居然连支止疼药都舍不得买,我偷偷塞钱给他,他也不要,你是真踏马的混蛋!你知道他多辛苦吗?”

    跟言情小说不一样,葬礼那天没有下雨,艳阳高照,所有的眼泪,都是那么清楚明了,在阳光下,无力,苍白。

    那个学生时代的死对头也来了,只是跟凯因那身廉价的衬衫不一样,李信一身都是昂贵的名牌,一抬手,都是几十万几百万的单子————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大金主,却在葬礼上咬着一块巧克力雪糕,二十多年了,那个牌子的雪糕真不多见了,李信一点一点把它吃完,然后捧着花束和那根雪糕棍一起,放在了灵位前。

    “谢谢你,雪糕很好吃。”

    短短的一句话,却让凯因酸了鼻子。

   凯因知道,当年那次打架,是因为守约。         

   凯因也知道,李信到了四十来岁都不曾结婚,如今找的男友,也是魔种,一颦一笑都是按着守约的样子来的。

   那是他们都爱的男孩啊,怎么会舍得给别人呢?可是抢到了却没有那个能力给他最好的,还让他为了柴米油盐发愁,连病都不敢生。

    罐装的啤酒一堆一堆散在地上,凯因打着酒嗝发泄着怨愤,怒喝着让两个孩子去买酒…………望着这样的父亲,孩子们都噤了声,面对至亲的离去,最无助的,最痛苦的,永远是最无知的孩子;当长子哭着说,家里已经没酒了,丧葬费都是舅舅出的时,凯因才想起,原来,这世上,连哭,都需要资本。

    夜深了,睡梦里的孩子还在抽噎,他们永远失去的那个人,也将会是他们心里再也挥不去的疤。

   而凯因却睡不着,手里的怀表闪着光,他还记得那个老瞎子的话,他问凯因,后不后悔娶了百里守约。

    “你不必说出口,你夫人在过四十岁后是必有这么一劫的,这个你拿去,老夫我只帮有缘人。”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两个孩子其实是跟着你夫人投的胎,而且,就凭现在的你,孩子们的未来,也很难。”

    老道士说得轻巧,却字字诛心。

    那轮月色,真的很美,凯因看着浓重的云幕,这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人潮拥挤的街市,都不曾属于他跟守约。

    凯因摇了摇头,笑了,他走到卧室里,最后一次看了眼他跟守约的孩子,那两个小狼崽真的很可爱,毛茸茸的耳朵随了守约,浅蓝色的头发,随了自己。

    拨动怀表的那一刻,凯因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三)

     “好了,休息会儿吧,我请大家吃雪糕。”

      眼前人抖着毛茸茸的耳朵,笑起来时,两颗小虎牙尖尖的,明媚灿烂。

      时间又回到了起点,炎热的夏天,篮球,操场,奔跑的岁月,又一次划过指尖。

     十五六岁的李信依旧黑着张脸望着凯因,望着心上人跟着死对头一起坐在了树下乘凉。

    看着李信匆匆而来的身影,凯因知道,这一次,必须说再见了。

    跟之前的情节不同,凯因打住了李信的拳头,湛蓝色的眼睛盯着恼羞成怒的男孩,仿佛一切都是料想中的一般。

    “借一步说话。”

    李信疑惑的目光下,凯因带着李信来到了操场后的小卖部,买了最贵的布丁,叫李信送去给守约。

    “就说你买的,送的时候记得跟守约说句对不起。”

    “哈?”

   那时,家里颇有些小钱的李信根本不知道,这个布丁,是跟凯因结婚后的守约,很难吃到的美味。

    但李信还是照做了,毕竟拱手相让,这样的美事,是个傻子都会从的。

   后来的事,比李信想的还要美,凯因那傻大个也没有再黏在狼崽子的屁股后面,狼崽子的厨艺很好,听说是因为家里父母忙,为了照顾弟弟分担父母的负担,特意向邻居大婶学的。

    “不错,不过再多放点盐就更好了。”

    每次吃完守约给自己做的那份便当,李信总是会评价一番。

    “你就不会说声谢谢吗?”

    每次守约总会皱着眉看着吃得一干二净的便当盒,轻轻抱怨那么一句,鬼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男盆友会这么嘴犟,而自己也真是傻,居然被一盒布丁给收买了,想当时那句“对不起”,也是这个笨蛋鼓起了不知多大的勇气说的吧?

    不过这些,在十六七岁的守约眼里,都是小事。

   后来的事,几乎顺理成章,李信跟百里守约的婚礼办得异常隆重,好多高中时代的同学好友都来了,却唯独不见那个小老外凯因。

    不过这些,守约没有在意,李信也没有,毕竟他跟他们,并不熟,那次布丁事件后,凯因也只是偶尔才来打一次篮球了。

    本以为婚后会无比幸福的守约,却不知原来一地鸡毛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李信的家人并不喜欢守约,总觉得守约是魔种,出身贱,风水不好,总是背地里在李信跟前说守约的坏话……偏偏守约结婚后身体还越来越差,两次怀子都小产,最后还被诊断成再也无法生育。

    两次痛失爱子,对守约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他躺在天鹅绒的床上,看着佣人端来的补品只觉得恶心,起初还能勉强吞咽,渐渐的,却连餐具都不愿再碰一下——这些李信都看在眼里,他想不通明明高中时代那么健康活泼的人,为什么现在,却会病恹恹的卧床不起了呢?

    李信那时才想起来,守约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玩过枪,很久很久没有碰过篮球了。

    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呢?

    虽然家里人一直说是魔种身体本来就差,怀个孩子都会小产,但李信是从来不信那些闲言碎语的,只是他这个人,最不擅长的就是处理这些事情,就像当年,最开始的那支雪糕一样,他明明想说的是谢谢,却还是说成了“别来烦我”。

    他只能用最强硬的方式来爱守约,他背着守约跟家里长辈闹翻了脸,只要守约想要的,都给守约买最贵的,最好的;但李信总觉得,这些对现在的守约来说,就像是被踩烂的白纸,一无是处罢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直到守约走的那天,李信才知道,原来离别,也可以那么寂寂无声。

    没有多吃药,没有划口子,没有用绳带,守约平静地吹了40岁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平静地睡下了,第二天,就没了心跳。

   医生只是说,是因为身体太虚弱而已。

   可是李信知道,这不是真的理由。

   在李信眼里,这样的日子,对守约来说,才是最折磨的,哪怕用着世界上最好的药,也治不好。

    整理遗物时,偶然发现了守约的日记本,字迹工整漂亮,记着的都是生活里的琐碎。

    “今天公园里的报春花开了,真好看,春天来了呢,不过,他花粉过敏,回去还得先洗个澡,别被他闻出来。”

     “今天的药又换了,他们说这个药对小孩好,可以生出没有毛耳朵的孩子,我不太信这个东西,但是这也是费了不少心思才得来的方子,不喝总过意不去,还是别告诉他了,总感觉,不太好。”

   “今天的补品是真的有点腻了,稍微偷懒不吃一天,应该不会被他发现吧?”

    “今天,好不容易打起了精神做了红烧排骨,结果他说他今天下午的飞机,要去谈生意,可惜了呀,我吃不了太多肉。”

     “今天是我生日,他说想给我买个蛋糕,可是医生最近叫我戒糖,没来得及跟他讲………不过还是算了吧,他毕竟跟他的家人闹成了那样,再不体谅他,也过意不去了。”

    “有些时候,觉得自己还是挺幸福的,他虽然工作很多,但是处处都还是会想着我的,今天一过,我也是四十岁的人了,以后也要多多指教啊,李先生。”

     眼泪,在那一刻,夺眶而出。

    李信那时才明白,原来真的有人,明明知道一切,却会爱他爱到把生活里所有的残忍,都说得那么云淡风轻。

    李信本以为,守约会像很多Omega一样,会向他哭诉委屈和不公,可是守约不会,他爱他,是如篝火一般,燃尽所有。

    有的时候,人们总会错把温柔当成了软弱,却不知,只有温柔的人,才会对一切的不公一忍再忍,只为了所爱之人,可以少点担忧与烦恼。

     守约的葬礼做得极为简单,清冷的墓碑,不像他生前那般明媚夺目。

    李信再次遇到凯因,也是在守约的坟前。

    两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一个工装裤,一个西装套,他们手里都拿着同样的怀表,一个生了锈蒙了灰,一个崭新锃亮。

   从凯因口中,李信才知道,这些年凯因一直混得不好,只能勉强温饱的他,没有结过婚,只是怀里一直揣着一张照片,那是那年的高中毕业照,照片里,守约的左边站着凯因,右边站着李信。

    时光突然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原来那时的布丁,是早有预谋。

   李信晃了晃手里的怀表,拨动了时间轴,他跟凯因都笑了,释怀一般地笑了。


(四)

    李信和凯因收到了百里守约的邀请,说是高中同学好久没聚过了,这次他做东,地点是附近还算有名气的酒庄。

    那天,凯因挑了最好的衣服,很奢侈地打了一回出租车,来到了聚会地点。

    那天,李信穿得意外朴素,头一回坐着公交车,找了半天路才到了目的地。

    那天,来了很多人,很热闹,也讲了很多很多之前的事,守约看起来还是那个样子,有说有笑的,气色不错。

   仔细想来,今年,守约也刚好满40岁。

   “害,主要是之前一直在家养病来着,也不是啥大病,是个瘤子,良性的,发现得早,两个孩子也读中学了,我这不也是憋得慌么,就想着聚聚吧。”

   守约说这些话时,眼里除了幸福,仍是幸福。

   或许,这才是守约真正的归宿吧。

   在动手术时,守约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他先是跟凯因结婚,后来,又跟李信结婚,那个梦不算美,但是那两个人,却都是他年少时,走进过他心里的。

    可能遗憾,才是岁月最好的答复吧?

   就像每个人都曾渴望过玫瑰的红,却不甘心满天星的美,可花无罪,错位的,是那份无处安放的爱吧。

—————————《红玫瑰与满天星》·完

洞房花烛夜(主铠约)

*我流铠约,朱雀×青龙

*又名,铠爹训鸟记,铠爹代嫁梗,有铠爹女装

*爱发电请搜索安啦all

*生子,双儿,注意避雷

*食用愉快


    凤凰城今日可是格外地热闹。

    虽是雪染城邦,墙内却灯花锦绣,车水马龙,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轻纱薄罩的花轿,隐隐透着金钗玉镯的光,唢呐声声,沿街的孩童还追着那轿夫跑;侍女小厮,垂首微步,端着绣球,摇着花扇,脂粉飘香。

    听说,大东的小公主紫霞生得美艳,又说,淮南的小儿子守约长得清秀,星罗所指,皆是门当户对。

    “哎呦,你听说了吗,我们的小少主可是娶了东海的掌上明珠啊,这十个哥哥护在心尖尖上的小龙女,还是我们少主有能耐!一上门就搞定了。”

    “可不是嘛,毕竟是咱们的小老幺少主也是有十个姐姐左右出主意的,这女儿家的心思,也只有女儿家懂。”

    “听说这次成亲,十个出嫁的姐姐都聚一块儿了!这都讲,小龙女有哥哥护着,我们的小少主还不是十个姐姐从小宠到大的。”

    议论声渐渐多了,花轿也抬到底了,红木做的宫殿点着明黄色的灯,穿着皮袄的仆从一左一右玉如意勾着薄纱,勾出一个小口,只见里面的人儿羞答答地探出了半个头,许是龙族本就生得高大,这新娘没有鸟族女人那般娇小可爱,但说到底也是女孩家,坐得上花轿的,也是可人的。

    早就听说,小公主一直是龙王的心头宝,从小野惯了的,这步态举止自没有闺秀那般轻盈,长长的婚袍也拿捏不好,双手提着都还是会时不时绊一脚,红红的薄唇在盖头里晃晃悠悠。

     也亏得这小少主机灵,亲自扶着,这小龙女也是直接,丝毫没有女儿的羞涩,大摇大摆地走着,后来走得稳了反而扯着小少主的手,一路上磕磕绊绊,急得不行。

   到了堂前,先是十个姐姐带着夫君依次左右排开,然后是族中长老,再是一左一右的父母,眉眼皆是带笑。

     拜完堂,披着盖头的新娘子被领着进了内殿,而小少主,却被人用酒灌红了脸,被姊姊们嬉嬉笑笑地推进了内殿。

    “我们的约儿终于长大了呢,一会儿挑了盖头,可别忘了阿姐们教你的那些个东西哦。”

     姐姐们掩着唇齿笑着合上了门,手腕轻轻一抬,又是一壶玉露,几盏杯——快活去了。

全文爱发电搜索安啦all,贴不了,抱歉啦。


焉知·下(铠约古风向)

*架空古风,名妓约×异域王子铠

*双xing注意,生子注意

*原创人物主视角,注意避雷

*食用愉快~~



(七)

     胭脂楼的林姨死了,听说人们发现她时,是靠衣物勉强认出来的。

    似乎是遭了什么野兽一样,被咬得面目全非。

    林姨死的那一天,胭脂楼的狼妖也失踪了。

    知情的伙计也都基本疯疯傻傻没得治了,听说其中有个是目睹了林姨被咬的全过程的,疯得最厉害。

    “唉,还能说啥啊,摊上了就摊上了呗,手里不干净,迟早要遭报应,只看运气好不好咯!”

    我看着刺儿那模样,又听了他这番话,心里一阵又一阵的难受。

    我愣愣地回了家,就看见我那老娘抹着眼泪烧着纸钱,我爹连连说造孽。

    火盆里的纸钱烧得正旺,娘也哭得正起劲,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家里却是冷锅冷灶,连水缸都见了底。

    我闻着隔壁屋传来的饭香,不由得摇了摇头,挑着木桶去后院外的小树林里打水。

    小树林里静悄悄,树影斑驳,风吹着也冷清,我心里起着毛,手上的活计也加快了不少。

    就在我拉出一整桶水时,借着清亮亮的倒影,我看见了一双红色的眸子。

    “啊啊啊啊啊啊!你别过来!”

    我一手推翻了水桶,掏出了藏在怀里的小刀,直指着眼前人。

    “抱歉,是我………守约……唔……我不是………有意要吓你的……”

    守约?

    我愣愣地收回了小刀,但奈何周围已经暗了下来,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他倒是会来事,手心一搓,直接燃了一团火。

     借着他手心上的火团,我看清了他。

    他似乎很不舒服,额头上有好多汗,眉头也锁得紧紧的,嘴角还有干涸的血迹,他单手捧着他那鼓鼓的腹部,我能看见他在流血………

    “唔……唔………”

   他又是好一阵神 因,手心里的火团也熄灭了,我有些慌了,忙过去扶住了他,让他好歹可以顺下气。

     “唔………我其实是想问你………唔……哪个地方比较偏僻……唔……可以生孩子来着………”

      那狼妖嘀咕着,靠坐在树下有些无奈地抚着浑圆的腹部。

      “但现在看来,怕是走不掉了………唔……这小家伙……唔………跟……那个人一样………有些事上……唔就是不讲道理……”

    那个人………

    我愣愣地站在原地,早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那狼妖看起来是怀孕了,可是前些日子听林姨说他还瘦了不少,这肚子上多了这么大块肉,林姨也不是瞎子啊。

    “你别怕………我只是……唔……要生孩子而已………给我……唔……拿把刀……生个火就好……唔………”

    那狼妖断断续续说着,掌心里又生出了一小团火。

   那时的我,已经来不及细想,就着枯木枝给生了堆火,稍微温了下桶中才打上来的井水,那狼妖红着脸叫我别看,然后又是一阵吚吚呜呜,shuang腿间的血也越流越欢。

    我学着镇上的产婆压着他肚子,他似乎痛狠了一样,又不敢出声只好咬着嘴唇,咬得鲜血淋漓,我看着都心疼。

    在一阵又一阵用力后,那孩子还是很乖,知道不能添麻烦,就顺着狼妖每次收缩给挤了出来。

    “刀,给我,快。”

    那狼妖喘息着,伸出了手,我看着他双腿间流出的血就瘆得慌,连忙把刀烧热了,递给了他。

   说到底,我还是太胆小了。

   那狼妖一个人割了脐带,落了胎衣,靠着树干微阖着眼,他很虚弱,白着一张嘴,幽幽地吐着话——

    “孩子……给我……看看……”

    他边说着,我就撕开了自己的裙摆,把孩子小心地包了起来,那小孩真不好看,皱巴巴一坨,还有对血糊糊的兽耳耷拉着,只是那双眼睛生得动人,是海蓝色的。

    “不哭不哭………抱歉啊……爹爹………真的快没力气哄你了………”

    他抱着孩子细细地说着,眉目间是无奈。

    “对不起啊,楚楚,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我在胭脂楼的后院那颗有疙瘩的柳树下,埋了钱和首饰……有一小包银子是留给刺儿的,剩下的都是你的,应该够你买好多新衣服了………”

     说着,他低着头,看着我那被撕破的裙摆,一脸自责。

    而我也埋着头,看着黑糊糊的地,半天没从那股子腥味儿里缓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着别人生孩子。



(八)

    如烟馆的老鸨黄婆出家了,我听我娘说,也挺邪门,跟如烟馆上一任老妈妈一个样子。

     那年的雪,我记得下得好大好大,比任何时候都大,都冷。

    我最后还是嫁人了,新郎是何铁匠的儿子,不是刺儿。

    新婚之夜并没有想象中那般好,我只知道那小铁匠说,他很喜欢我嘴上的胭脂,红红的,怪好看。

    华灯节每年还是会有,每年的姑娘也是那么漂亮。

    只是我不会再去了,不单单是因为嫁为人妇,更因为我忘不了那狼妖的眼神。

   那双眼睛是藏了多少事,才会那么平静,就连生孩子,也是这么草草敷衍,我还记得那晚那狼妖跟我道别时,手抱孩子的他,还有点站不稳,他看着那深深的树林,那无尽的夜色,一垂眸,幽幽道——

    “人,是我吃的。”

   语毕,他抱着孩子,微微颔首,借着零星的月光,我看着他柔美的侧脸,一时半晌竟说不出一句话,抬不了一次手,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化作一头雪白的狼,叼着孩子,一拐一瘸地走远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一世苍凉。

    “那林老婆子是真的蠢,哪有狼妖不吃人的?就算真有那种活菩萨,那也不可能去做姑娘,随便问个道士都知道,狼妖若不小心怀上了,不说养胎产子,就是喝药堕掉,都必须吃人血肉,不然胎死腹中,一尸两命。”

   “说到底,就是想钱想疯了呗,明知道那年华灯节前不久就有个喜欢拿妖炼丹的疯子老爷夜里当场暴毙,还敢收狼妖作姑娘,也不觉得瘆得慌。”

    刺儿拿着银子说这些话时,那眼神跟胭脂楼的林姨一个样子,我那时才明白,我的爹娘为什么看在眼里,最后还是答应的何铁匠。

    尤其我的老娘,看那些花街柳巷,看得实在太过通透,毕竟当初如果不是遇见了我爹,我娘可能也会跟林姨黄婆一个模样了吧。

    我仔细地擦着手里的胭脂盒,那是一盒崭新的胭脂,木盒子的雕纹极为漂亮,盒盖上浮着人,木,妖——枯槁的枝丫下是两只奄奄一息的狼妖,一大一小,大的护着小的看着人,人拿着肉干和水,站在枯木前,伸出了手。

    后来我才知道,只有黄沙肆虐的漠北,才会有蓝色和绿色的双眼。

    后来我才知道,在异域,只有不受宠的皇子,才可以来这里,才可以只带一个随从偷偷逛所谓的华灯节。

    也是后来我才知道,不是不食人血肉的狼妖会被视作异类,而是混血的杂种,就是异类。

    我听守约说过,他是雀鸟和狼妖的混血,他有一个弟弟,是虎精和狼妖的结合,同父不同母罢了。

     那狼妖手巧,会做木雕。

     那狼妖手巧,会捣胭脂。



(九)

     我叫婷儿,今年十五岁,我娘是城里最手巧的裁缝,我爹是城里最有名的铁匠。

    每年八月初八,就是柳城的华灯节,也是我最爱的节日。

    因为每到这一天,不单单要点灯,还可以看姑娘。

    可我娘却老不乐意我去华灯节上混,但这难不倒我,我总会有办法扮成小子溜出去。

   我听春秋院的小伙计说,今年他们这儿来了个极好看的桃夭,他们的老妈妈说了,今年的头筹,势在必得。

    桃夭,一听就是新奇玩意儿,也不知道是有多漂亮。

   虽然有人说过,桃夭命贱,被桃夭惹上的,要么命短,要么命中注定孤寡。

    但我又不是老爷,我又怕啥呢?

   我早早地就开始筹备起来,一定要躲过我那多疑的娘,别被她发现。

    华灯节那天,我像往常一般吃了晚饭,正打算开溜,就被我娘叫住了。

     “婷儿,跟小姝去放灯不着急这点时候吧?”

     我娘只是轻轻说着,拉着我递给了我一盒新做的胭脂。

    “婷儿,其实我一直知道,你要去干嘛,你娘我年轻时,也爱涂胭脂,也爱逛这华灯节。”

     那是头一回,我娘说起了她年轻时的事,她摆摆手,说我也快嫁人了,叫我把胭脂收好。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以前的院子里,有个叫胭脂楼的,胭脂楼里,出了个狼妖,那狼妖,有着双红如鸽血的眼睛,像极了木雕盒里红花做的胭脂。

 ————————————焉知·完

Wwww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