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啦

爱生活,爱自由,更爱粉红色的毛爷爷~~奥利给!

【李约七夕33h·2h】 星

*上一棒: @嗟乎   下一棒:@安小鹿的停机坪 

*不老魔女梗,不老神使约×轮回转世信,有约约长发私设

*微量策约亲情向,注意避雷

*我流ooc,食用愉快~~


楔子

     或许我的⼼包有⼀层硬壳,能破壳⽽⼊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对⼈⼀往情深。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一)

      梅雨季节,翻涌而上的潮湿与拥挤。

     灰黑色的云懒懒地浮着,花色的雨伞垂挂着细碎的雨滴,绵绵无期。

    街市的行人依旧那么多,皮质的,帆布的,橡胶的,甚至赤裸裸一对脚丫子,来来回回,川流不息。

    又一个信号灯,轮胎滚过的水洼泛起阵阵涟漪,倒映着人们匆匆忙忙的身影——这个时代依旧如此,依旧忙着周而复始,忙着去寻找所谓生活的真谛。

     今天的工作还算顺利,百里守约坐在街角的咖啡馆关上了手提电脑,手摇着咖啡,看着袅袅升起的雾气,在落地窗前,留下淡淡水雾。

    “约啊,咱新书反响很不错,最近一个剧组要授权,就那个很火的XXX导演,你书迷,具体的发你邮箱了,你考虑一下。”

     编辑的电话还是如从前那般无趣,无非是钱,合作,还有稿子,嗯嗯啊啊应付完后,百里守约决定犒劳一下自己,一个电话过去,十分钟后,一辆油光蹭亮的最新加长款豪车便停在了咖啡馆门前,把咖啡馆的老旧衬得格外显眼。

    “不是叫你不要来这种地方吗?”

     后座的男人皱着眉头,白色的手帕遮掩着口鼻,赤红色的眸子甚至都不愿多看一眼窗外,仿佛是一堆恶臭的垃圾。

    百里守约看着后座上的人,有些惊讶,又有些意料之中,他盯着对方那头柔顺漂亮的金发,还有那没有一丝褶皱的西服,突然起了玩心,把怀里买的才出炉的面包涂满了果酱,毫不介意地坐在昂贵的皮质座椅上,大口吃了起来,末了,还不忘把黏糊糊的面包塞进金毛的嘴里。

     “好吃吗?”

     百里守约眯着眼询问着眼前的男人,只见对方只是安静地嚼着面包,并无回应。

    看来是默许了。

    洁癖是装出来的,只是针对某个特定人罢了,百里守约还记得,眼前这个习惯做慈善的男人,在福利院,在山村小屋,那些小孩黑漆漆的小手轮番在他那头漂亮的金发上抹来抹去,亦或者陪着村民坐在黄沙飞扬的土地上唠嗑,把那昂贵的丝绸面料沾上一层又一层洗不掉的的泥巴,多少年了,多少次了,每次,他都如此,从未变过。

     摇曳的烛光与精致的餐点之后,总是宽大柔软的床铺上的温存,而后是那袅袅而升的雾气引出了香香甜甜的气息。

     在浴池里玩着泡泡的百里守约揉着有些酸痛的腰,脖颈上的红点又深又多——他突然有些不明白,这究竟是交稿之后的奖励,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折磨呢?

     主要是这家伙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是可爱的,长大了………虽然也有可爱的时候啦,但某些时候,力气大不说,一点也不会照顾人,不太可爱了。

    正是出神之际,一双温暖的大手覆在了身上,扭头看去,那双漂亮的赤色眸子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金色的毛发随意地披在身上,像只大型金毛犬,哦不,是乖的时候像,不乖的时候,不过是只炸毛的大橘猫。

    “不够,要跟你一起洗。”

    “大少爷,饶了我吧,我一把年纪了,腰不好使。”

    百里守约有些无奈,可对方却什么也没听进去,直条条地融进宽敞的浴池里,毫不在意地搂过还有些抵触的守约,又是一个深吻。

     “你真好看。”

     男人轻轻拂过那微红的唇瓣,喃喃道。

     “我们,还能再相见吗?”

     语气里,有着淡淡的酒味。

    “……………”

     守约沉默地揉着怀里的金毛,窗外,是一轮皎洁的月色,发黑的夜空,星星点缀着边角,闪耀着,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天际——原来,今天是难得的双子座流星雨。

    流星雨,多么美好的词,就如爱情,一瞬而开。

    那应该是很渺远的记忆了,多少年了呢?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还是几万年?

     那时的莱特奥菲,还被人称为圣地,它还没有被历史的长河扬起的泥沙掩埋,如阳光下洁净的石子。

    闪闪发亮。


(二)   

       莱特奥菲,如今书卷里少有的名字,人们对它的印象似乎停留在了所谓的神话里,虽然有很多学者都曾表示,这或许是真实存在过的,但却似乎总是少了点什么,像云,又似雾。

    许是太过遥远,或是人们似乎在有意识地淡忘,又或是莱特奥菲古老的咒语,曾经被奉为信仰的莱特奥菲,逐渐失去了它的信徒。

    神秘又美好的境外之城,以观星术窥探世间,百里守约的故乡。

    守约还依稀记得,年幼时随着父母出游时,人们看向他们的眼神,那种虔诚又纯粹的目光,是那样珍贵。

   “神使大人啊!”

    他们总是这样称呼他们。

    百里守约还记得,在莱特奥菲还“被认定”存在于世时,他们是有所谓的人们口中的神力的,也可以用如今“魔法”这种词语来解释。

     无论是肢体残疾,不治之症,还是重伤不愈,百里守约看着自己的父母指尖散发着柔和的光倒映在人们的瞳孔里,亦如寂寂无声的夜晚一束明亮的焰火。

    “约儿,策儿,你们要知道,信仰是有力量的,是那些信徒的虔诚与热忱凝聚成了神力,星星不过是引导我们寻找到他们罢了。”

     父亲总是这样教导着自己还有弟弟百里玄策,百里守约总是会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如果他们走掉了,怎么办?星星会伤心吗?”

     年幼的胞弟总是比兄长更加有棱角,那有些不管不顾的天真和好奇总是如蚁虫,爬满少年明净如镜的心房。

    面对这样的孩子,做父亲的却只是笑着摸摸哥俩的头,轻轻问道——

     “我们需要那样的神力吗?”

     “嗯………似乎不太需要………”

     “是啊,我们不需要,所以星星也不会伤心的。”

    他们是天生的永生者,血淋淋的伤口会痛,但是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怎么进食会饿,但是不会死;有世间最普通的七情六欲会抚育后代,但是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冲淡浓烈的爱意。

     像凡人,却又脱不开神性,在两者之间反反复复,徘徊不定。

     而百里家,明显是偏爱前者。

    百里守约还记得他的父母离开时,弟弟抱着自己哭了三天三夜,年幼的百里守约并不明白,为什么父母会选择离开,按莱特奥菲的规矩,这里的人们因为永生而孤寂落寞,神在这里留下了往生之门,他们可以选择放弃永生者的能力身份,堕入所谓轮回,去往凡尘,洗净灵魂里的所有,从最初的开始,体验世间万物——其实就是一种自愿的死亡罢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神力可以疗愈一切,却不能起死回生。

     “约儿,你是哥哥,要照顾好弟弟,想我们了就看看天上的星星,那是莱特奥菲的语言。”

   父亲摸了摸守约的头,留给了守约一个略带忧愁的微笑,接着,便牵着母亲的手步入了往生之门。

    这样的离别如此干净不留一丝痕迹,仿佛,从未来过此地一般。

    后来的日子如流水般匆匆而过,只在掌心间留下一瞬间的冰凉与潮湿。

    在莱特奥菲占星台独自待了近千年的百里守约,收到了游历世间的弟弟玄策的来信。

    “哥,我好像……爱上了一个人,但他并不属于莱特奥菲。”

    不属于莱特奥菲,这是多么短暂的欢愉啊,离别之痛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读着信纸的百里守约,恍然间才发现,原来自己这近千年地研究观星术,其实是比当初那个哭鼻子的弟弟还要放不下早已离开的父母。

    以至于,用了近千年的时光,来通过星星的言语疗愈自己。


(三)

     像灼日下的黄沙,有些刺眼。

     这是李信第一次见到自己养父百里守约时,对他的印象。

     照常理讲,温柔又安静的人不该刺眼,但对困于黑夜太久太久的李信来讲,这份不灼热的光,却让自己有点睁不开眼。

    那时,像李信这样的小孩实在太多太多,连年的征战让城墙上尸痕遍野,残断的铁戈被随意地洒在地上,还有堆砌如山破碎陈旧的胄甲。

    连绵无期的恨,连绵无期的欲望,在李信的故土蔓延。

     那时候他还太小,只记得养父的家跟他人一样漂亮,养父似乎有种很神奇的能力,指尖总会有万分柔和的光,光渗透的地方,所有的伤口和疼痛,都随之消散。

     在李信的家乡,人们似乎对莱特奥菲这个地方有些记忆,又有点不真切。

    许是太遥远了吧。

    背负着亡国之恨的李信,是“没有”心思钻研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的。

    “喂,饭做好了么?”

    那是李信第一次跟百里守约讲话,那双黑色的眸子就这么盯着对方,看不出情绪,光洒在李信乌黑的头发上,百里守约却总觉得蒙着一层灰。

   虽然对小屁孩的话语非常不爽,但好歹也是把他从尸体堆里带出来的人,他是他的养父,就忍忍吧,以后慢慢再教。

   虽说封闭了近千年,但因为之前照顾过弟弟玄策,百里守约对带小孩这件事还是比较在行的,再加上遇到李信之前在各国游历,见识也多,也就兼职了李信的老师。

    不过令守约惊讶的是,他本以为像李信这样在战乱中生存的小孩理应粗鲁又愚笨,因为能活下去已经不易,再加上第一次开口说话自己只得了“喂”这么一个称呼———但事实证明,百里守约确实只看到了表面。

   李信的举止有种说不出的优雅,在读书识字时,总是去翻一些非常深奥的古语书,或者是一些讲谋略的书籍,甚至不需要百里守约守着他给他讲解,只是偶尔会跑来把自己整理好的问题罗列给守约看,让守约一次性全部解答。

   总之,除了讲话难听,其他的都不需要操心。

    有的时候百里守约会觉得,李信有种说不出的早熟和贵气,不像是普通人家落了难的遗孤。

   日子一天天过去,曾经毫无时间概念的百里守约,才发现,十年对于李信而言,是多么漫长的时光,足以让他从一个只到腰身的小屁孩长成强壮帅气的少年郎。

    这小鬼,什么时候长那么高了?

    百里守约总是有些无奈,也会感慨,长这么快干嘛,他都不能随意地薅那头柔软的黑发了,嘛,虽然每次摸他头时,他总会瞪大着双眼,直勾勾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哎,说到底也就表面凶狠而已。

     这里已经停战十年有余,也算是个奇迹,摆脱了战争阴霾的人们也渐渐对生活有了向往,有些情愫,也就悄悄蔓延开来。

    “这姑娘饼烤得不错啊,长得也很俏,见了我还打招呼呢。”

     “哦呀,这丫头诗歌写得真好,你看她还引用了你喜欢的词句,做足了功课,还不嫌弃你这大少爷什么活儿都不干。”

    “你看这个女孩子又给你送东西来了,全是你喜欢的。”

    “你怎么就臭着张脸,刚才隔壁的沙丽就看我们赶完集回来打个招呼,你都把人家吓着了你知道…………”

      “你能不能不说这些了?”

     “你看看,这是你对我说话的语气吗,我好歹是你的…………你……你干嘛!?”

      百里守约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身上透着冷气的人,顿觉有些不对劲,直直地被逼到了墙角。

      “你是我的什么?”

      语毕,修长的手指轻挑起那张伪装出的,有了一丝丝鱼尾纹的脸,薄薄的唇瓣吐着热气,仿佛下一秒就要越过那条界限,被名为爱情的魔蛇引诱着,品尝伊甸园的禁忌。

     啪!

    意料之中的巴掌,落在了李信脸上。

    “滚。”

     那是百里守约第一次打他,也是第一次,舍得这样对他发火。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他是他的养父,纵使他可以用神力改变容貌,可以四处漂泊瞒过世俗的目光跟他谈恋爱,但莱特奥菲的悲伤,他百里守约实在不想再经历一回。

     十年而已,在还没有付出更多感情以前,及时止损,是最好的。

     他走出莱特奥菲,到世间游历,是来看这世俗冷暖,人间百态的,而不是把厚重的心壳再次血淋淋地划开,李信应该作为他的孩子死去,而非爱人,世俗不能允许是小事,爱人,是相伴一生,让李信陪着他这个老不死浪费时间,浪费作为凡人的大好青春,不去追求自己的家庭和人生,这是他百里守约万万不想看到的。

    何况,李信也不知道莱特奥菲,自己不老传说的事在这里也只存在于人们的遐想里,一个会点小法术的普通人,李信只需要这样定义他就足够了。

    足够了,是时候,该跟他告别了。

   但是离别的夜晚,比守约想得要早。

  那天举着残破战旗拿着火把的士兵们围住了他的家,一层又一层,像堵厚厚的围墙,明明那么多人,四周却静悄悄的———这是李信想要的效果,他不想打扰守约。

   他看着床上熟睡的人儿,那细密的皱纹哪怕睡觉时都不曾隐去,李信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嘴唇轻轻点过百里守约的额头。

   “谢谢您,神使大人,我爱你。”

    那是莱特奥菲的古语。

    那天,莱特奥菲的观星者们看见了一场盛大的流星雨,他们就在那里,看着星星拖着长长的尾羽,用尽了一生的精力,却只在观星者的眼里停留了那么一刻。


(四)

      “我说真的,你要么就让我包场,要么就别拉着我来挤这个破坟。”

     被百里守约拉着去李氏墓的李信,如是说道。

     那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难得的假期,热门的景点总是人挤人,哭声,笑声,说话声,汗臭味,香精味,青草味,混于一坛,就像一个生花的泡菜坛子,总有人会想着能不能吃,能不能忍忍,忍忍就好了,虽然食物变了味,心情变了质,但总期望能吃就好了,能看到就好了。

      “来看看以前的你,不行吗?”

     “看屁!”

    “诶,难得出来玩一趟,你小的时候可是缠着我带你出去玩的……”

    “…………你是说胡话不打草稿,张嘴就来吗?”

    说着,李信有些懊恼地取下了墨镜,直直地向前走着,赤色的瞳孔里倒映着眼前巍峨气派的纪念浮雕,主题是“归国”————一众人摇着战旗举着火把,簇拥着中心的少年,少年一身布衣,与周围的长枪圆盾是那么格格不入,少年跪倒在一个人的床前,床上的人儿苍老虚弱,干枯枯一双手,无力地垂在床沿,紧闭着双眼,仿佛周遭的一切,他都不知道,无力察觉。

     “来来,我们看这边,这个浮雕建于××××年,距今也有一百多年历史,曾经轰动一时,但作者已无从考究,具体讲的是距今三千多年前少年李信与其养父告别的场景,这也是他身为皇子复国所必须要做的,我们之前也提到过,李信养父的身份坊间曾经有好几个版本,但现在大部分专家都认可了浮雕中所谓边界地带一名普通农户的说法,而这个浮雕以‘归国’为主题,恰恰体现了当年李氏一族复国的悲壮,试想,谁又想把待自己如亲生孩子的养父卷入这样的纷争中呢?古战场九死一生,那时的李信早已做好了牺牲在战场上的准备,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少年李信是一身布衣,代表他对养父的诀别,而周围都是铠甲兵戈,代表复国的愿景,都通通揉进了这组浮雕中……”

     胡说八道!

     李信一边听着导游滔滔不绝的讲解,一边看着身旁不停拍照装作游客的守约,气就不打一处来。

    历史,根本不是这样的,虽然每次转世,他都能残存下之前的一点点记忆,但曾经的他是怎样的,做了什么,他毫不关心,说句俗话,关他屁事,但是,牵扯到守约,他就不乐意了。

     明明那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家伙,临死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死在了战乱中,没能让守约安安心心地看着他离开,他的灵魂逗留在古战场上,看着那个漂亮的混血狼人跪在血肉堆里轻抚着他断掉的头颅,眼底没了曾经的光彩。

    那场战争真的太过惨痛,复国的渴盼随着李信皇子的死而落幕,后人敬佩他是个英雄,可惜了,只能叫“墓”,而非“王陵”。

      李信甚至觉得,按史书上说的,十年未曾有过战争,他李信却一次性又挑起了那么大的阵仗,在被残酷镇压的时候,居然没被贴上“乱贼”这样的字眼,还能被称为英雄,已是万幸。

    炽烈的阳光让人燥热不安, 来来往往的游客已经显出疲惫,食物的气息开始涌出,走走停停,坐在路沿上,看着微风拂过花草,蜻蜓点过水塘,偌大的庙宇竟显出一丝丝烟火气。

    “怎么老臭着张脸?”

     百里守约歪着头看着生闷气的李信,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穿出了人群,到了个还算清净的地儿,看着人工池里长得娇俏的荷花,默默舔着手里快要融化的冰淇淋。

     “没什么。”

     “敷衍。”

     “…………”

    李信并不想多言,低垂着头,翻看着手机,跳动的荧屏闪着白光打在英气十足的脸上,在夏日的热浪间,难得的沉寂。

   而百里守约也没再吱声,只是舔着冰淇淋,在李信的黑脸中揉了揉那金色的脑袋,接着牵着恋人的手走出了拥挤炎热的人群,远远地,回头望了眼,走了几步,又回头望了眼,最后跟着李信上了车。

    “他怎么样,我不管,但牵扯到你,我就不乐意,我跟他不一样。”

    “以后,不要再让我一起来这种地方了,你想看,你随意。”

    百里守约靠在副驾驶上看着窗外的景色,李信极为低沉的嗓音萦绕在脑海里,他知道,每一个李信都不一样,有时他会有之前的回忆,有时他甚至不叫“李信”这个名字,以前,百里守约都是远远望着他,就像看着星辰陨落的观星者,彼此有那么一瞬间会有交集,只是单单过客;漫长的时光足以让一切那么短暂,又那么珍贵。

  


(五)

      “先生,请出示您的相关证件。”

      一身黄色军装的的士兵用蹩脚的异乡语向眼前这个他眼里的异乡人陈述着诉求。 

     啊,又是该死的战争。

     百里守约有时不太懂,为什么李信的一生,总是带着延绵的战火,带着人们无尽的仇与恨。

      繁华的不夜城里是满眼的脂粉香,夹着字报的小书童来来回回地穿梭在人群中,嚷喝着今日的要闻,男人们有的一袭长袍叼着长长的烟杆子,有的短外套直筒裤抽着烟斗或者白色的小棍子,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香烟;女人们总爱用修长的锦缎衬托出婀娜的身姿,高开衩是风流,露出雪白的腿,亦或者是小脚绣花鞋,长袖长裤或长裙,遮得严实,他们有的在女郎朗朗的歌声里端着红色的酒谈笑风生,有的在偌大的宅院里一起嬉闹,消磨时光。

     守城的黄衣士兵端着枪和下课的学生混在一起,那些揣着书本的学生看士兵的眼神总是晦暗不明——百里守约认得,那是经历亡国之痛后的李信,看向那血淋淋的战场的眼神。

    两轮子的车有两种,一种黄褂子的人拉着,一种漂亮的人儿骑着,黑字白纸的横幅拉着,两个轮子的在旁边开着道,将那拥挤的人潮护在中间,那些嘴里呐喊着“宁肯玉碎,勿为瓦全”的人们被枪指着,眼里却视死如归。

    而那些怕事的,却揣着漂亮的皮箱,开着四个轮子的,或者坐着船,长截车,去往所谓的租界。

    租界,多么耻辱的字眼。

   这个时代,这个国家,注定了很多悲伤与仇恨。

   而有些人,可能第二天就见不到了吧?

   百里守约看着他们,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他这次是以文员的身份而来,听说是附近的军队在招人,当然,黄衣服的待遇肯定比较好。

    百里守约并没有那么强的归属感,尽管他所深爱的人的家乡正饱受蹂躏。

    他只是想远远的望着他而已,哪怕他厌恶他也无所谓,就像每次擦肩而过一样。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他会在他办公的地方遇见李信,星星的占卜偶尔也会出错,他看起来很好,没有像占卜里那样,狼狈不堪。

    “你,倒杯茶来。”

    噗,还是像从前那样,坏脾气。

   不过这次,他好像不记得自己,也并不叫“李信”,但自己也早已习惯了李信这个名字。

    百里守约偷瞄着他端着热茶处理文书的身影,嘴角的笑意总是难以掩藏。

   不过,他的那头红发看着是那样蓬松,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毛躁,摸起来应该没有那么柔软了。

    思绪正当游荡之时,一摞文书“啪”地一下砸在了眼前,惊得百里守约一阵哆嗦,抬头便对上了那阴沉沉的脸。

    “发什么愣,你不是名校毕业的密电天才吗,把这些处理了再下班。”

     “记住,只能你一个人处理,别用电报机,用信封装着,去楼下有人会找你的。”

    前半段是清楚明了的命令,后半段是指尖隐晦的摩尔斯密码。

     啊,真是些奇奇怪怪的表达,奇奇怪怪的要求。

     百里守约叹了口气,手里的钢笔一刻不停地写着,破译的工作并不简单,这是一串很杂乱的密电,不过再复杂都难不到他,他百里守约什么东西没有见过?

     破译工作很流畅,但密电的内容却让守约起了疑,这不是一条正常的情报,如果按流程,这条信息应该交于上级,由更高级别的部门受理,至少李信这样的长官都要有两个及以上知道这个事,可李信却全全交给了他,转接的人也是粗布卦衫,不像是正经军队的,再加上刚才反常的举动………

     有点奇怪。

     百里守约向来都秉承一个原则,就是无论生死,他只会默默看着李信,他不允许自己越界半步,他只想做李信生命中的旁观者,仅此而已,就像曾经的许多次一样。

    可惜,这一次,他并没有恪守自己定下的信条。

    分别的那天异常惨烈,他看着他的李信口中涌着血,楼下是无数黑洞洞的枪口,黄衣服的长官冷漠地望着紧闭的窗,似乎在静静地等着谁,而李信却毫不在乎地将他揽入怀中,满眼温柔地看着他——他从未忘记过自己,也一直都叫“李信”。

    “他们给我喂了一种特殊的药,我时间不多了,你就待在这个房间,记住,任何动静都不要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来接你,他会在楼下吆喝着卖红薯,你听到了打开窗户就好,他知道怎么做。”

    “你在……你在说什么……会有办法的………我……”

     百里守约慌张地抹着他嘴上的血,像个小孩一样手足无措。

    而李信却只是轻轻地摇摇头,捧着他的脸看了又看,那红宝石般的眼,那银丝如瀑的发——那是他李信生生世世都爱的人,为什么每次,都是阴差阳错,生不逢时。

    李信犹豫了很久,在唇瓣与额心间游离,最终还是轻轻点过额头,就如虔诚的信徒轻吻他所爱的神使。

    “我亲爱的神使大人,答应我,不要见血。”

    那是久违的,莱特奥菲的古语,星星的母语,观星者的情话。

   但守约却沉默着,像是默许,像是犹豫,又或者是无声的抗议。

   那天,有人看到了驻扎的军队大楼燃起了大火,尸首随意地散落了一地,从火光中,人们看到了一个身影,他似乎抱着一具尸体,背上还有一把破旧的部队狙击枪,满身血污,星辉洒在了他的身上,模糊了他影子,他就这么消失在了夜里,留下了灿烂无垠的星空。


(六)

     “哥哥,你会觉得疲惫吗?我有点累了。”

     “漫长的生命到底意味着什么?哥哥,我只怀念幼时跟你嬉闹,跟父母撒娇的时候。”

      “哥哥,如果我没有你,我只是孤单一人,我可能早就带着对那个人的念想去往往生之门了吧?”

    “我每次都认认真真地付出,明知道注定是一瞬间,我却每次都像是飞蛾扑火,一次又一次。”

     玄策的来信就像在乐曲里杂乱无章的鼓点和走调的音阶——生疏的乐手尽力挽回着一切,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绵绵不绝,萦绕于此。

     所有安慰的语句都是如此苍白无力,百里守约一遍又一遍地写下回信,一遍又一遍地撕毁,自己都那么差劲,又怎么能教导好弟弟?

   这些涌入的悲伤就如同打在白色裙装上的大片污渍,或许也只有时间是最好的染料,但拼命漂染之后,却也失去了原本的模样。

     玄策记得自己去拜访兄长的那天,哥哥守约刚好埋葬了那个叫李信的红毛小鬼,几千年了,时间没有冲淡哥哥对那个人的念想,每一次都是兵荒马乱,他的李信每次都没赶上好时候投胎,这次更是当间谍被敌人发现,在躁动和不安中死去了,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

    而这一次红毛小鬼的离开,是对哥哥打击最大的一次,哥哥甚至因此大开杀戒,违抗了莱特奥菲的意志。

    “玄策,你稍微等我一下,难得我们见一次面,我记得在信里,你可是念念不忘我烧的肉的。”

     守约说着慌乱地背着玄策收拾好桌面,修长的指拂过布满血水的木,掌心拖着的是冰凉的翅羽——那只可怜的鸟,死于失血过多,重伤不治。

    玄策默默地望着自己兄长笑着进了厨房,哥哥总是这样,只因为他是他的哥哥,所以许多苦楚总是无法言说。

   他默默地又看了眼在厨房忙碌的哥哥,接着试着摊开了掌心,集中精神盯着看了又看,再也无法像从前那般散发出所谓柔和的光了。

    不,应该说这样的情况在很久之前就有了,不然哥哥也不至于眼睁睁看着红毛小鬼被那来路不明的药物百般折磨。

    正如父亲所说,他们的力量,来自于信徒的信仰。

    丰盛的晚餐后是无边的落寂,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百里玄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窗外的雨下得正紧,暗淡的天空,没有一丝缝隙。

    那声惊雷之后,将那些无法言说的苦痛照得透亮。

    他看着银白色的闪电下,哥哥沾满血污的手,雨珠挂在兄长杂乱的发丝上,密密麻麻,像蜿蜒的小道。

    百里玄策掰开了守约的手,那双手,被雨水逐渐洗去了血渍,依旧洁净如初,纵横在皮肉的那些细小的伤口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他们四目相对,却用沉默填满了每分每秒,直到微风吹散了乌黑的云,皎洁的月,透着冷色的光。

    在冷淡的月光下,那巍峨的浮雕显得如此寂寥,或许,没有群星的作伴,孤单才会无限放大。

   那座一夜间耸立起的浮雕,曾经震惊了世界,没人知道创作者的名姓,只知它是讲着很渺远的故事,人们姑且将故事归结为“归国”,是那个叫李信的少年,作别养父,为了复国,而奔赴战场的往事。

   就像星河璀璨的浪潮里,十分幸运地被打捞出的美玉,记载着观星者对那一瞬流星无法比拟的渴盼。


(七)

     今年的雪, 尤为得冷。

    透亮的落地窗外是银装素裹,升腾的雾气在玻璃窗上留下淡淡痕迹,暖黄色的灯打在上面,暧昧不明。

    百里守约窝在暖烘烘的床上不想动弹,地暖实在太足,让人倦怠,轻柔的天鹅绒床褥让睡眠没有那么笨重,精巧的小书桌安安静静地摆在眼前,平板上正放着自己喜欢的节目———这样安逸的午后,只可惜缺了杯热可可。

    “不许喝。”

    对方的回答在意料之中。

    “哦。”

    吃了闭门羹的百里守约鼓着腮帮子,裹着被褥直接甩给对方一个屁股蹲儿,而这种小孩子一般的行径却把对方逗乐了,大手轻轻盖在守约的额头上,慢慢感知着温度。

    “还有点烧,一会儿再吃回药。”

    “哦。”

    百里守约闷声答道,这家伙难得温柔一回,可惜自己今天没心情去磨他。

    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百里守约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淤青和血红的口子,那是前些日子练滑雪摔的,几天了还是那般得疼——原来生病和受伤可以那么难受,这是自己曾经从未体会过的。

    不过百里守约从不后悔,自己付诸于行动的事。

   那一晚的决定对于百里守约来说并不艰难,好像是顺其自然的事一般,他跟玄策好好地道了别,就去往了那个所谓的“往生之门”。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在世间漂泊太久太久的他,居然花了一百来年的时间,才回到了那个境外之地,他出生的地方,莱特奥菲。

    仿佛冥冥之中,有些东西正在慢慢消失,就连强大的观星术都在浪潮里慢慢褪色。

   他的故乡还是如往常一般,生机盎然,没有一点岁月的尘埃,仿佛这上百年,上千年,上万年,不过一个宁静的清晨,弹指而过。

    “不行,你还有未了却的事。”

    长老看着星盘所指,一脸平静。

    “未了却的……事?”

    百里守约看着长老,一瞬的惊愕后,渐渐明朗。

   李信。

   那是他无法抹去的遗憾。

   “约儿,往生之门的方式有很多种,当年你父母不过是选择了最直接的那一种,好好告别,这才是往生之门存在的意义。”

     好好告别。

    这好像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

    仿佛是看出了守约的苦恼,白胡子的长者笑眯眯地揉了揉那颗白色的脑袋,如潭水一般深邃的眼直直看着那张在他眼里仍是稚气未脱的脸,接着悠悠道——

    “你只是看着平静罢了,但你根本不甘心,好好想想吧,我会一直守着莱特奥菲,直到它真的消失不见。”  

       一直守着,直至消失不见。

     百里守约知道,那是长老对莱特奥菲这片土地最深的爱。

    可惜,他虽然也爱着莱特奥菲,但是他跟他的父母一样,更爱这纷扰世间。

    银白色的法阵闪着微光,一阵剜骨般的疼痛后,百里守约勉强撑着身子找到了桌台上的小刀,利落地在手掌上划了一个血口,而这次的伤口,没有愈合。

    他成功了,如今的他,也会生病,也会受伤,也会不经意间慢慢老去。

    这是属于他的往生之门,他要去了却他心底的遗憾。

    这个太平的时代,他去往了那个曾经战火飞扬的国家,一百多年间的变化,对于没有时间概念的百里守约来说,足够惊讶。

    他再次遇到了李信,有钱人家小少爷,在蜜罐里长大,风华正茂。

    他们在热闹的夜市相遇,烤肉和火锅的气息扑面而来,沿街五颜六色的刨冰是零星的佐料,甜甜的,中和了油腻的味道,人们端着冰啤酒,笑着碰杯,哭着倾诉,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仿佛是夜市里奇妙的调味料,何等纷繁,何等富饶。

    李信见到百里守约时,他正在吃着碗里的裹着满满红油的肉片,辛辣的味道让原本白皙的脸庞浮出淡淡粉红,有些可爱。

    百里守约愣愣地看着他,变成普通人的他早已不再能随意使用观星术,他本以为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是不会来这般脏乱的夜市的。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

    他痴痴地看着眼前金发赤瞳的青年,一瞬间,所有委屈,所有不甘,所有悲伤,如泉水般喷涌而出。

    百里守约毫不犹豫地扯过李信的衣领,一个深吻,唇舌交融间,所有的感情,就这么在灯光下一览无余。

    “神使大人怎么成了爱哭鬼了?”

    李信温柔地看着他,拗口的古语在他的嘴里仿佛是这世上最浪漫的情话。

    百里守约这才发现,他已经无法控制住眼泪,任凭它划过脸颊。

    “别再叫我神使,”守约哽咽着抱紧了李信,“我只是百里守约罢了。”

      我只是百里守约罢了。

    那时,百里守约才明白,自己并非厌恶永恒漫长的生命,只是因为没有得到所贪图的朝朝暮暮。

    如今,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去爱,不再担心分别,不再因为这永生的悲凉而绝望,或许,正是因为这般短暂,才会无比美好。

    那一晚,星星还是那般寂寥地挂在夜空,星轨的齿轮在缓慢移动,观星者从未想过,原来自己在岁月的长河里,也不过一颗转瞬而逝的星。

   或许,这世间,从不缺天空,星辰,观星者,唯有划过天际的浪漫,才是芸芸众生渴求无数次的,所谓存在的意义。

     


尾声

     红头发的青年一身黑色西服,驻足于那清冷的墓碑前,那是一处合葬的墓,很素雅,单单两个名字,细细地刻在上面——百里守约、李信。

     “哥,我来看你了,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青年悠悠地说道,拿花束的手背上还有几道非常清晰的划痕——那是昨天他在恋人家里撸猫时留下的“证据”。

    在阳光下,褐色的伤疤是那么显眼,就像生命般鲜活。

   

————————————《星》·完




    

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记:

    很荣幸能参加这次李约七夕活动,老实说其实一开始整个人是一种比较混沌的状态,很想写点什么,但是不知道具体写什么,也很担心写不好,李约其实是我很少写的一个cp,倒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很难把李信写出所谓的“个性”。

   李信到底是个怎样的性格呢?这是我在活动筹备时一直都在考虑的问题,在翻看他的传记时,我发现这个人物其实整个有一种悲壮的色彩,家与国,永远伴随着这个人物的一生,这使得李信把家国永远放在第一位,而个人的情爱往往是最后的,情爱对他而言是他软肋,也是无用的消耗。

   可惜,人不是机器,就算再封闭自己,感情的冲动仍然会在李信身上显现,李信在我眼里像个缺爱的孩子,他是渴望柔软的,但是柔软于他而言有些沉重。

    这样外表坚强内心却孤独落寂的人必然只有同样坚强的人才能与之相爱,而守约的温柔恰恰是李信所渴求的,但是这种温柔绝不是娇弱,娇弱的人对于李信而言其实是种负担,他爱的柔软其实是带刺的,是能保护好自己的。

    李信跟守约其实在原作背景里守约的年纪应该是偏小的,但我因为个人的原因其实更偏爱于成熟的守约,所以我会在原作基础上去联想,假使更加成熟的守约遇见了更加幼稚青涩的李信,又会是怎样的一副场面呢?

   不老魔女,这或许是个答案。

   守约其实并非是活泼的人,但是当两个沉默内敛的人放在了一起时,总会有一个人是活泼的,也是温暖的,这一点在李约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所以文中的守约我会把他塑造得比平时更加俏皮,也更加主动,毕竟对于李信而言,连埋伏在暗处冷静理智的狙击手都是如篝火般难以靠近,可想而知李信的表外的性格是有多么冷淡坚硬。

   不过李信虽然冷淡的一面,但并非冰山,他不需要别人来捂热他,相反,我觉得他内里过于燥热,他的心和血沸腾于家于国,所以才会在面对爱人时显得淡漠又毒舌,就像越刺眼的日光就会落下愈发浓重的影子一般,在这层厚厚的阴影下,一点微弱的光也就尤为明显了。

    他或许也曾想过把自己的热与光分享给所爱的人,但可惜世俗把他勒得太紧,他没有办法也没有心力去思考所谓的浪漫与情话,他并非不懂这些,如果给他一个相对比较轻松的环境,李信应该会成为那个最浪漫的人。

    但是浪漫的人就不会是李信了,我相信每个人的心性很多是从环境中得来的,李信的故事里我觉得脱不开束缚,责任,与悲伤,而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想要把他从束缚中解救出来,或者成为他不多的支柱之一,这也是我偏爱成熟的守约原因之一,因为只有阅历更加丰富,更加透彻,才能读懂李信那颗孤独的,千疮百孔的心。(PS:但这并不代表原作中那种青涩少年与长官的故事就不好磕!٩(๑•̀ω•́๑)۶)

    李约总体上来说给我的感觉就如同夕阳下那一抹孤寂的狼烟,总会有一方在等待,在眺望,燃起一阵烟火,在荒野上盼着那个人归来,而那个等待的一方一定会是守约,而守约也一定会等到他的长官从战场上凯旋而归。

    守约本身是有韧性的,这一点在他寻找玄策上是便有目共睹,虽然同为长城守卫军,都是拼上性命保卫自己的家园,但守约跟李信的出发点我觉得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守约可以背景离乡去寻找弟弟,但李信是不可能流浪到天涯海角去寻找某个人,守约首先是因为所爱的人在,才会有家,有长城,他在拿起狙击枪去守卫家园时当然也有他作为男儿郎保家卫国的凌云壮志,他有他的勇敢,他不会私自带着家人逃跑,可是这不妨碍他把生命的很大部分给他心底最重要的那些人,他的孤独来自于他的失约,他没有守护好所爱之人,他甘愿流浪,也要弥补那份遗憾。

    所以,没有想保护的人,枪就成了无用的玩具———这就是他的最真实的写照。

   而文中的守约,因为设定,他对于家国的归属感其实是削弱了的,他的心里会更舍得去守护一个人,他因为这种爱,这种守护,才不会孤独,这对于他而言是人生的意义,而文中的前半段剧情上其实是李信更多的去保护了他,这让他对于自己开始怀疑,开始迷惘,最终在挣扎之后,得出了最好的答案。

    不老魔女其实是一个非常老的梗,也是我构思了很久敲定下来的一个设定,其实文中的生与死,这些深奥的问题是可以自行体会的,毕竟我也年轻,没有那种阅历,也不过是依葫芦画瓢罢了。

   但观星者与星其实是为七夕而准备的,许多时候我都在想,七夕那天为什么会是个值得开心的日子呢?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相会,为了这一天,却要付出这么漫长的等待——等待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就为了这么一天的开心快乐吗?

   而生活告诉我,这确实是值得的,就像忙碌了一星期总会渴盼那个平凡的周末,尽管弹指而过,但是总是有种期待,在期待中慢慢到来,就像忙碌后的一小罐咖啡总是比浑浑噩噩的一大桶炸鸡来得美好一样,七夕之前的牛郎织女总是伴着无尽的思念与忧伤,但在见面的那一刻,这些又何妨?

   就如同那盛大的流星雨,为了等那一瞬而过的流星,纵使眼睛瞪得发酸,被草丛里的蚊子咬得满腿包,但只要看见了流星划过天际,那一切就是值得的。

   苦难之后才明白,原来想要的并非是漫长永恒的如观星者一样的窥探,而是流星那一瞬间的美。

    七夕,本就是为了纪念那漫长等待后甜蜜又短暂的一天,也正是因为如此,牛郎和织女才会是爱情里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而可巧的是,观星者代表的守候与等待,星代表的遥远与渴盼,恰恰也是我心中的李约,这或许也是冥冥中的缘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共死,执此风月,相濡以沫,合于一坟。

    不过这篇文总体上在我看来还是有些单薄的,我试图写出那种厚重的,细腻的情感,但发现总是少了点火候,倒不是因为篇幅限制,或许还是要多多磨练吧。

    也在最后,祝大家七夕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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